“和谐社会”的三个向度
2005-09-19 10:31:24 作者: 来源:SRC-309 |
与西方政治理论中“正义社会”和“正派社会”的概念相比,“和谐社会”的表达有着更高的境界——一个社会实现了“正义”,这个社会未必就一定“和谐”;相反,一个社会如果达到了“和谐”,那无疑必定是“正义”的。
在我看来,社会的“和谐”应该有三个向度,分别是:自然状态之和谐、社会状态之和谐以及思想状态之和谐。“自然状态之和谐”指的是人与自然达成和谐的相处方式,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亘古不变的命题,这个问题在当前的重点已经转化为,人类能不能在不破坏自然的前提下从自然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的资源;“社会状况之和谐”是指人与人达成和谐的相处方式,既包括不同国家民族之间的和平共存,也包括同一国家内不同阶层、不同个人之间的和睦相处;“思想状态之和谐”是指社会中不同的、甚至对立的各种思想观念宽容地并存,它们中或许有主流或边缘之分,但均能够通过理性的表达来竞争人们的思想阵地,而不是诉诸暴力进行压制和反抗。
对于一个“和谐社会”来说,“自然状态之和谐”是基本前提,“社会状况之和谐”是根本所系,而“思想状态之和谐”则是最高境界。在现代化来临之前,“自然状态之和谐”几乎不是一个问题,当时人类手中没有掌握足以破坏生态环境的高效能工具,但现在它却成为我们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之一;“社会状况之和谐”是贯穿人类社会始终的永恒命题;在发源于西方的启蒙理性之前,“思想状态之和谐”也不曾是一个问题,那时,无论中西,所有社会的思想都是整体式的,在某一种宗教或哲学的大一统之下,很少有自由的罅隙。
社会的“和谐”,指涉的是公共事务,而不是个人的心灵世界。在现代世俗社会,政治制度和法律条款取代了以往的宗教和道德戒律,成为规范公共事务的准绳。制度的建立以及奏效与否,归根结底取决于社会中大多数人的认同度。因此可以进一步认为,在现代社会,没有“思想状态之和谐”,就很难有“自然状态之和谐”和“社会状况之和谐”。
从上述这三个向度分析,当前中国建设“和谐社会”亟待克服的难点,表面上看起来是贫富差距拉大、生态矛盾恶化等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但我却认为,其实根源在于思想观念领域。应当看到,贫富分化、生态污染之类的问题在当下的中国并不是偶发事件,它们都反映出我们社会的某些制度性缺陷,需要依靠深化改革来解决。改革要做的事情,无非是消除现行制度中的缺陷,并将其完善。在以上这个例子上,就是要使制度有利于缓解贫富分化,减少生态污染。然而,一旦要对制度进行改革,就立刻会涉及思想观念层面———不同的人会基于不同的切身利益、价值立场和知识结构,对贫富分化与生态恶化产生的原因、社会承受度和解决方法做出截然不同的判断,进而提出南辕北辙的不同改革方案。其中的哪一种方案得到最终采纳,将是异常关键的。诚如我们看到发生在古今中外的大量例子,现实政治力量或许能够强行推动某一项制度在社会上层的建立,但如果它不能在社会中的形成广泛认同,那么即使它在形式上得以建立,也很难在实践中真正发挥效用。
我从不相信一个社会中所有人的思想观念能够就某一件公共事务求得完全一致,统一得像是一个人的思想那样,但我相信,不同人的思想是完全有可能达成一些基本共识的。这需要有平等的表达途径、公开的参与方式和透明的反馈渠道。在这个过程中,程序的设计至关重要,它要做到公正合理。
在当下的中国,我们最缺乏的可能正是这样一种不同思想观念能够理性表达的空间,而这恰恰是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有很多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也许并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大。实际上,虽然权威在大众心目中的影响力正在下降,但至少目前还保持着较高的地位。社会的精英阶层如果能够与大众平等地进行交流,我相信,双方一定能从对方的想法中吸取有益的东西,从而极大地消除相互间的误解和隔膜,在大多数问题上达成基本的共识。即便在一些问题上达不成共识,双方最起码也能够通过坦诚沟通了解到对方的真实意愿,便于日后有意识地避免矛盾扩大。何况在某些问题上,不受压制的表达本身就是一种目的。我相信,稳定和发展是全体国民愿意共同维护的大局,只要在一个开放的空间里进行理性交流,绝大多数极端、偏执的思想观念一定会逐渐失去市场。
要实现这种良性互动,关键在于掌握各方面话语权力的精英阶层能否从国家民族的大局出发,唤醒自身的道德责任感,拿出诚意来营造一个意见交流沟通的空间。在任何一个社会,上层由于在资源掌握和收益分配两方面享受更多权利,他们理应对社会事务承担更多的责任。事实上,在当下的中国,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思想精英三者之间也存在着相当大的意见断裂,他们本身也迫切地需要进行理性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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