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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主持招聘有没有越位?
2005-09-28 09:29:52 作者:高渊 来源:SRC-397
  ●国资委是否做了原本应由企业董事会做的事?

  ●如果股权结构不实现多元化,国企建立董事会制度的积极意义就不会很明显。国企改革的关键是“改好”,而不能只停留在“管好”的层面

  尽管一度闹得沸沸扬扬,但25家大型国企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管的工作,还是相对平静地收场了。

  最新消息说,在这场由国资委组织的招聘中,共有1207人报名应聘,对两个正职职位组织了笔试,对面试成绩前7名的应聘人员进行了评价中心技术测评,最终,20名高管被聘用。

  这被视为某种程度上的突破。因为以前大型国企经营者基本上由上级党委选派,而现在引入了市场化招聘的新机制。但是,伴随这场招聘始终的,还有一个引人深思的疑问:国资委主持招聘是否有越位之嫌?

  显然,质疑者对《公司法》颇为熟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招聘高级经营管理者应由公司经理提名,由公司董事会决定是否聘任。而现在的问题是,国资委代表国家行使资产所有者职能,却并不能代替董事会决定人员任免。换言之,国资委做了原本应由企业董事会做的事。

  不过,或许国资委会觉得有些冤枉。因为目前大部分中央企业都是按照《企业法》登记的,而不是《公司法》。而《企业法》规定企业的经营者由上级机关任命产生,所以国资委为国企招聘高管应该是有依据的。在国资委看来,在国企董事会制度没有完全建立之前,这种方式是最有效的过渡性做法。

  这话听上去又有些奇怪。因为现在绝大多数国企都有董事会,但很明显,国资委强调建立的董事会,与企业原有的董事会并不是一回事。

  其实,当前很多国企的缺陷是“三会”不分,有的企业领导人既是董事长、总经理,又是党委书记。今天主持董事会,明天又召开总经理会,还主持党委会,而开会的都是这一拨人。在这样的体制下,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制衡。

  正因如此,董事会制度的建立被国资委视为当前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以往我们对国有企业的管理,都是通过任命经营者为负责人,由经营者管理企业,但这远远不够。国企的出资人是国家,按照出资人是第一权利人的概念,只有组建董事会,才能真正实现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离,使出资人的利益得到维护。

  或许,在国企中建立起规范有效的董事会,是国资委得以淡出婆婆身份、归位所有者角色的前提。而规范董事会带来最关键的变化是决策权和执行权的分离,这主要依赖于引进外部董事,使决策层和执行层分开,降低企业的决策风险。但接下来的问题是,有了规范的董事会,国企的种种弊端就真的迎刃而解了吗?

  事实上,企业做大做强的根本,是要从体制上防范风险。眼下,国企改革的关键还是要加快股份制改革和公司制改革。而对一些难以实行有效的产权多元化的企业和确实需要国有独资的大型集团公司,也要逐步形成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

  应当看到,对于国资委有没有越位的争论并无太多实际意义。这是因为,在国企改革的进程中,规范董事会的建立只是其中一个环节。如果股权结构不实现多元化,国企建立董事会制度的积极意义就不会很明显。说到底,国企改革的关键是“改好”,而不能只停留在“管好”的层面。
编辑: 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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