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举行首次立法听证会,六成陈述人认为1500元个税减除标准偏低
■陈述人及观点
田永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职员,认为应提高到2000元或以上
马肖 中石化抚顺分公司腈纶化工厂工人,认为应该在800元的基础上适当降低
王伟国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职员,认为应保持1500元
刘剑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认为应提高到1600元
徐明富 维德木业(苏州)有限公司职员,认为应提高到2000元
樊小斌 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职员,认为应维持1500元
宋景昌 南戴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职员,认为应提高到3000元
李声雯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应提高到2500元 昨天,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听证会如期在北京举行。
28名陈述人就听证事项阐述了各自的观点、理由和论据。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第一次立法听证会,也是中国迄今为止级别最高的立法听证会。
尽管人们对立法听证会并不陌生———全国已有24个省级人大常委会举行过38次立法听证会,尽管这次个税立法听证会的作用,尚需由最后通过的正式的个税法律来验证,但来自不同行业、不同身份、代表不同收入的人能聚于最高立法机关,对国家的立法公开发表自己的见解,就已经具有了里程碑式的意义。2005年9月27日,或许将会因此而写进中国民主法制进程史。
对这次听证会,有几点感受颇为深刻:
其一,听证会上公众听证陈述人(下简称“听证代表”)的意见和过去以来民间的舆论倾向基本一致。大多数听证代表同意上调个税“起征点”,且多数代表认为1500元的“起征点”仍显偏低。而据全国总工会对北京等五个省市职工调查问卷的统计,80%以上的职工建议将起征点提高到2000—3000元;新浪网参加专题投票的42.6万人中,约有65.08%的人认为应该定在1600—2000元。
此前,因为没有及时公布听证代表名单,坊间有了诸如“听证会会不会走过场”、“听证代表会不会一边倒”等疑虑。昨天,谜底揭开,听证代表的意见和民意的高度吻合,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听证会的效果,也让这些疑虑化为乌有。
其二,听证代表准备充分,观点理性,有理有据。高学历代表自不必说,即使是普通职员、工人甚至“外来打工者”,他们的发言也一样理性和客观。许多代表不仅表达了自己的感受,还做了充分的社会调查,体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其三,尽管这次听证会的主题是个税起征点的标准问题,但来自基层的代表的视野似乎更开阔,他们谈自己或身边人的生活处境,谈购房、医疗、教育等家庭开支,谈收入差距,谈东西部经济发展落差,谈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甚至谈到了国家税收“藏富于民”的理念……这些朴素无华的民生话题,在庄严的场合表达出来,更有着打动人的力量,尽管个税改革一下子还很难解决这些问题,但作为来自民间的呼声,它为以后的立法和政府公共政策的出台提供了借鉴。
个税立法听证会的举行,还有一个重要的收获:将极大地增强国人的民主信心。
从立法角度看,个税立法听证会的召开告诉人们,要制定“我们自己的法律”,就必须贯彻开门立法的宗旨,而只有让法律来自人民,才能得到人民的理解和认同,才能让人民自觉守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的立法听证会,还告诉人们,立法不仅仅是小范围可以进行的民主实践,在中国这样大的范围内,也同样可以开门立法———全国还有不少省份至今没有举行过一次立法听证,在更多的基层市、县、乡、镇,听证会也没有形成制度,这在正在勃兴的“民主执政”的大潮中显得格格不入。他们或许误认为“基层民众没有搞民主的素质”,或许会担心这样合法的民主活动会影响社会稳定,但现在有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听证,他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仿效之?
同样,个税立法听证会,也让全民受到了一次税的启蒙教育。对于税收,一向被认为是“皇粮国税”,是自上而下的铁规,是雷打不动的法条,老百姓不可能参与制定,更不可能有和政府“讨价还价”的资格。现在,个税立法听证会的召开告诉人们,不仅仅税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收税的法律也是应该“取之于民”的。经过各方不同意志的充分表达,通过合法的博弈,在不同利益者之间找到一个都能接受的平衡点,这样形成的法律才真正是“用之于民”的良法。
当然,此次个税听证,也有令人遗憾之处,从名单公布的迟缓,整个过程没有现场图像传播,到“辩论味”的相对淡薄,都可以成为下一次举办类似听证会要改革和完善的地方。而且,完整意义上的个税听证会还没有结束,这次听证会报告怎么写,相关政府部门会怎样采纳听证会的意见,这些意见会不会公开反馈给公众,这些都有待于时间来证明———但这些,应该无损于此次听证会的重大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