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富济贫”值得称赞
2006-01-20 14:45:30 作者:邬凤英 来源:SRC-181 |
山西煤老板,在一般读者心中通常都是一副暴发户的模样:挥金如土,穷奢极欲。但在山西乡宁县,煤老板们却有了一副新形象。县长张效彪说:煤老板以前比谁买的车好,现在比谁做的公益事情多。
———《新华每日电讯》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景象,是由于该县推出了一套被称为“一矿一业一事”的“劝富济贫”活动。县里的红头文件要求:凡属乡宁县开办的煤矿生产企业,都必须在本县境内创办或联办一个促进农民增收途径最便捷的非煤企业;兴办一项人民群众最渴望的社会公益事业;并确定标准为每卖一吨煤,煤老板应该拿出30元搞“一业一事”。
在笔者看来,乡宁县的做法很好,体现了该县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的正确理解,表现出了应有的执政能力,有利于社会和谐。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劝富济贫”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的政府定位。曾经有一段时间,学界曾有一种观点,认为政府最好什么也别做,只当个打更看门的“守夜人”就可以了。但随着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政府单是“守夜”就不够了。上个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的政府就变成了“家庭保姆”,要为公民提供终身的保姆式的服务。弗里德曼在《自由选择》一书里指出,政府的职能有四条:国家安全,社会公正,提供公共产品和扶贫。在中国,中共十六大把政府职能也概括为四句话:调节经济、市场监管、公共产品、社会服务。乡宁县政府的做法无疑符合这四句话的基本要求。
其次,“劝富济贫”也符合一种“天然正义”的原则。煤老板在当地开采煤矿,给当地造成了很多负面的影响。比如当地有些村镇历史上曾处处有泉水,“但现在深井打到了600米”才能见到水,还有很多村庄的房屋因为地面塌陷和矿井放炮而出现了很多裂缝,变成危房。这些损失当然应该由煤老板弥补,诚如县长张效彪所说:“作为政府应该长远考虑,煤总有一天会挖完的,到那时,煤老板卷着钱远走高飞,老百姓怎么办?难道他们就生活在房屋倒塌、水源断流、耕地弃绝的废墟上?”
最后,“劝富济贫”在客观上也为暴富的煤老板群体寻找到了一条“原罪救赎”之路,缓和了他们和贫困村民之间的紧张关系,从而最终有利于这些煤老板的长远利益。一个非常耐人寻味的指标是:“乡宁县100多个煤老板,没有一个雇保镖的。”而在几年前,该地曾有一个煤老板被绑架17次。我坚信,即便政府下一道“特赦令”,也绝对达不到这样的效果。
当然,乡宁县的做法也不是没有争议的,最大的问题是在法律上存在灰色区域。不过,这其实也是符合中国改革“摸着石头过河”的特殊路径的,同时也等于是兑现“先富带后富”的历史承诺。从具体操作的层面看,如果采取由村民出面向煤老板提出补偿要求,政府居间调解签定协议的方式,可能更好一点。另外,政府的相关文件也应该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获得最高权力机关的支持,才更有合法性。 |
|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