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一个美国老太太和一个中国老太太在天堂相遇了。美国老太太说,我奋斗了一辈子终于还清住房贷款;中国老太太说,我攒了一辈子钱临终才买了这套房。这个故事是教国人树立超前消费观。
最近美国老太太又一次登陆中国,这次她携带的是“以房养老”模式。故事的大意是,美国一位60岁的老太太申请了一项“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把自己的住房抵押给银行,每月多了几千美元收入,这样她就可以潇洒地到各地旅游。而银行则等她去世后,收回这套住房……
这个故事一出,就有人叫好,以后发展到有人大代表呼吁政府部门对此展开调研。他们认为,现在“养儿防老”难度越来越大,“以房养老”是改善养老问题的“最好解决方式”,“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如果你今年60岁,拥有一套价值60万元的住房,那么你可以每月从相关机构领取一定数额的生活费,到你去世后,这套房子就归那家机构所有。
如果说,前一个故事尚让我信服的话,这个观点却让我难以苟同。毫无疑问,我国已步入老龄社会,养老问题日渐成为社会热点;关注养老也是关注我们的未来。但关注养老就这“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一途吗?“以房养老”模式也叫“倒按揭”。“倒按揭”最早起源于荷兰,发展最成熟的是美国。自上世纪80年代美国新泽西州一家银行创立“倒按揭”以来,如今已在西方一些国家走俏。我们不否认美国是“以房养老”模式最成功的国家,不否认有些美国老太太退休以后走遍全球确是银行给“报销”的事实。但这一招在中国行得通吗?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责任。我们的社会好像还没有到大家都“弃老”的程度。大多数老人都有一个温馨的家,如果老人不顾亲情,独自办理“以房养老”,会给人造成“子女不孝”的感觉,也无端地让子女承受不必要的舆论压力。事实上,目前能接受以房养老的只是极少部分家庭,只有当一些老人将这笔财产交给子女却又得不到子女的照顾,老人的生活面临很大风险时,才会出此下策,谁愿放弃亲情和关爱来换取现金?当然,对于无子女或子女家境较为富裕的,以及子女在国外的空巢老人,那又自当别论。
有人说,中国人习惯将财产留给子女。这有什么不好呢!孟子言:“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社会需要可持续发展,家庭也需要可持续发展,对许多老人来说,辛辛苦苦一辈子好不容易攒下一套房,到老了,却又不得不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它折射出的是中低收入群体深深的无奈,绝不是一种潇洒。况且,倒按揭的难点还在于,虽然住房反抵押贷款有比较丰厚的收益,但风险也较大。比如贷款期限比较长,房产价值会发生变化,老人预期寿命和利率的不稳定性,房屋损耗等等,如何确定按揭利率还是一个很大的难题。
我们能否换一种思路“以房养老”?到“廉颇老矣”之时,将房子存入“房屋银行”,然后拍拍屁股到养老院,参加社会化养老。现代社会,竞争激烈,我们不可能要求子女24小时守在身边。时间就是稀缺资源,让他们慢慢地陪我们到老,不现实。就把房屋交给“房屋银行”全权负责,所得租金由“房屋银行”按月划到账户上,然后以此作为补充养老费,既免除了租房期间的按月缴税或可能发生的一切事务纠纷,也不再因房屋租不出去造成空置而发愁,房还是我的房,两脚一伸时“留与子孙”,何必去学美国人的什么“倒按揭”?关键是政府应当下工夫办好“房屋银行”和搞好“社会化养老”。从根本上说,我们的社会,如果越来越多的民众被迫选择“倒按揭”养老,那将从另一面证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成功,这也提示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快改革,以使普罗大众过上和谐小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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