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全面准确认识其性质正确教育和引导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不久之前,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发表讲话时指出,深刻变化的国际国内环境,给党员队伍和党的自身建设带来了深刻影响,使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既面临许多新情况新考验,又面临许多新任务新要求。
不言而喻,胡锦涛同志所指的“深刻变化”,包括一个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而这的确是摆在执政党面前的,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的一个新课题。
新社会阶层的出现是客观必然
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变化,意义最大、特征最为突出的变化,是社会结构的变化。按照社会学家的说法,这一变化的具体表现是以户籍、出身、文凭、地域等等的“先赋因素”为依据的“身份分层”的地位开始弱化、下降,以拥有财富、技术、知识等“后赋因素”为主的“经济分层”地位上升。一降
一升之间,新的社会阶层开始出现。
新社会阶层产生的背景是相当多样化的。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例,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为解决“知青”返城就业问题,“个体户”作为权宜之计被允许存在。此后,政府又相继出台政策,允许请“帮手”和“学徒”。到1988年国务院颁布私营企业管理的暂行规定时,私营经济已成一定规模,并作为新的社会经济力量崭露头角。与此同时,“三资”企业的逐渐增多,乡镇企业的改制,以及大量干部、技术管理人员“下海”创业,与私营企业交相融汇,形成了新的社会阶层。
有关资料表明,截至2005年,仅注册私营企业已超过430万户,注册个体工商户逾2460万户,私营企业的注册资金高达6万亿元以上。无论从规模数量,还是从其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来看,新社会阶层的影响均不可忽视,不可低估。
正确认识新社会阶层
既然新的社会阶层是一个客观存在,就必须对他们有正确的分析和认识。
中共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对非公有制经济坚持采取“团结、鼓励、保护、表彰”的方针,第一次提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一科学论断,为正确分析和认识新社会阶层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实践中人们认识到,新的社会阶层是改革开放最大的、最直接的受益者,是党和国家确立的政策为他们提供了发展的机遇,是“团结、鼓励、保护、表彰”等一系列方针,为他们营造了想干事业又能干成事业的良好环境。因此,从总体上讲,新的社会阶层是改革开放政策最基本的拥护者之一,他们也在努力工作,为国家为社会创造财富,做出奉献。
然而,另一方面必须看到,新的社会阶层与国家、与其他社会阶层之间又存在着某些不和谐的关系。比如,在发生经济过热等问题国家需要加强宏观调控时,一些私营企业主未必抱有积极的态度。再比如,当国家法治不够健全和完善之时,一些私营企业以制假贩劣等方式获取利益,必然造成与其他社会阶层的利益冲突。当然,某些私营企业主与腐败官员之间的权钱交易,以及某些人的“炫耀式消费”乃至奢侈荒淫的生活,更是在不同社会阶层之间起到了制造矛盾火上浇油的作用。
显然,全面准确地分析、认识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新社会阶层的性质、特征、优点和弱点,加以正确的教育和引导,是调动新社会阶层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力量和作用的必要前提。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在新的历史时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发挥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作用,处理好新社会阶层的关系,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
要处理好这一关系,首先要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其意义。要像十六大报告中所指出的那样,对新的社会阶层要团结。把团结最大多数的人共同为祖国富裕、民族振兴而奋斗,作为一项战略方针来执行。
其次,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到处理好新社会阶层的关系,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因此,要从了解人的角度出发,要将维护人的合法利益、鼓励人的创造性作为基础,以凝聚人心为目标,以能否调动人的积极性为检验标准,真正做到识人、辨人、用人。
第三,对新的社会阶层要有所包容。允许他们在不同的时期或不同的问题上有不同的价值取向,允许他们暂时存在这样那样的弱点,只要他们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只要他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努力奉献,就要支持、鼓励他们,让他们的活力竞相迸发。
正确认识和处理新社会阶层的关系,是执政党在新时期、新阶段的历史使命。能否完成这一历史使命,是对执政党治国理政能力的重大考验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