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关于垄断央企收入的报道再次点燃了人们心中的不平之火,虽然这组报道所提供的数据与事实只不过再次印证了人们此前对于垄断收入的猜测。
这组报道发表之际,笔者正在江苏某地听一家上市企业的副总抱怨供电企业的“打劫行为”:一项90万元的配电工程,竟然被供电公司强行要走了160余万元,这家公司的附属企业以供电安全为名,垄断了从设计、施工到产品提供的一切服务。他因小心翼翼问了一句价格就被一顿抢白,至今郁闷难解。而政府有关部门的态度居然是息事宁人:“算了,你们不要在乎这一点小钱。他们对你们不错,夏天也能保证你们的用电。”据称,这家附属企业是供电公司根据管理阶层高低持股的全员持股公司,当地一些要人的亲戚侧身其中。与此同时,凤凰卫视的编辑也打电话约请探讨垄断收入问题。垄断收入的公愤之大由此可见,不仅低收入阶层痛恨,就是那些依靠自身的辛苦努力过上大康、小康生活的人也深恶痛绝。
听到这个故事,笔者既感慨垄断之厉,与此同时也对目前杜绝垄断收入的手段深表怀疑。10年前,中国也曾推出垄断行业最高工资指导意见,但收入差距反而越拉越大。此次政府再次下决心调节垄断收入,但方法仍然是行政调节,似乎一用调节就可正本清源、立竿见影。这并非空穴来风,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负责发改委我国公平分配的制度模式选择”课题的张本波说:“在对一些垄断行业工资规范时,还是要把握好一些市场规律,寻找该行业的相关参照系,分析其利润结构和资产结构,正确评估其垄断利润与正常经营所得利润,在此基础上再谈调节。”
但笔者很感兴趣,发改委将根据何种标准来制订垄断行业的工资,是美国标准还是韩国标准?并且,政府将派出多少人手、出国考察多少次,以解决垄断企业的收入标准问题,进而严格执行这一标准?换句话说,政府打算支付怎样的成本来控制这一滋生的经济毒瘤。即便调节垄断收入可收一定之效,对于垄断企业的衍生产品(如上述公司副总所说的那些个附属企业),那些个寄生于垄断企业之上的私人企业,以及脱离公共财政控制的小金库又会用怎样的“调节之调节”的办法加以解决?
思考的结果是,以行政的眼光来看,这是一道无解的难题。垄断企业不想获得垄断收入,难道会心甘情愿充当活雷锋接受中等收入?出于经济人的本性,他们在严厉监管之下必定会千方百计绕过政策的沟沟坎坎,直扑高收入甚至化公为私这一金苹果,换了你我试试,恐怕也会如法炮制。哈耶克等人之所以反对行政干预经济,乃是因为从中发现了一条逻辑线索,即行政控制的经济成本最小乃是一个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基于对粗暴剥夺的痛恨诞生的乌托邦,政府无法支付天价监管与信息成本。在约束垄断收入方面,难道我们有什么类似于降龙十八掌的高招,破解这一难题吗?即便勉强破解,那么,这些垄断企业的市场化任务与天文数字一般的监管成本,又该如何应付?
垄断企业的诞生必然伴随垄断收益,在监管之下则会以扭曲的方式表现,其扭曲、隐蔽的程度随着监管的力度而不同。并且,一些国企高管期权与高薪激励制度本是政府鼓励下的产物,难道供电企业抄表工的10万元年薪是垄断收入,而那些经营业绩值得怀疑、只靠资本市场涂脂抹粉的企业高管上百万元的年薪就不是垄断收入?
垄断企业不除,垄断收入难断。收入与价格一样,除了公共产品之外,本应由市场与法律进行调节,但垄断企业既然不属于市场,也就难以纳入市场与法治的轨道。笔者昨天发表文章称政府与民众都应该对此反省,正是缘于两者都陷入行政监管的信仰中不能自拔,像小猫玩追自己尾巴的游戏。每个人显然应该以对真正市场化的尊重与理解,来纪念中国市场化的先行者,并使改革的丰富成果得以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