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零售连锁业巨头沃尔玛在北京首个工会组织昨天(29日)建立,73名沃尔玛员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加入了工会组织。
打破“坚冰”固然可喜,在外资企业成立工会也十分必要,近来时常发生的诸如工作超时、低工资等侵害员工权益的事情,就需要工会在必要的时候挺身而出。但是,工会成立之后要做的工作以及需要理顺的关系还有很多。工会要维护职工的权益,在很多时候难免会与领导“直接交锋”,然而,工会的经费来源于公司,工会主席在大多数情况下也要受公司董事们的领导,在为职工说话时就不得不瞻前顾后。前段时间,某公司工会主席唐晓东,就因为多次为争取和保护职工利益出面与企业进行交涉,最终却被公司找种种理由开除。在自己的“饭碗”尚且捏在人家手里的前提下,工会主席拿什么去撑职工的腰?
要使工会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需要劳资双方的共同努力。资方不能片面地认为工会是自己的对立面,更不能因为给工会出了钱,就想当然地认为工会就应该“拿人家的手短”。而工会也不是仅仅为了维护职工权益而存在的,而应该为了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力争实现资方合法经营,劳方依法维权的劳资双利局面。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工会成为一种摆设。
我们不愿意看到沃尔玛的工会最终沦为逢年过节给职工发发劳保、送送温暖或者在茶余饭后组织职工搞些自娱自乐活动的福利性组织;我们更不希望沃尔玛成立工会只是做出一种姿态,是向媒体舆论的低头和妥协。这样就违背了呼吁外企成立工会的初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