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三我为一家报社写过一篇《新闻官司新玩法》,因为玩法新,《第一财经日报》两位记者遭3000万元天价索赔且被法院讼前冻结个人资产这件事,令国内新闻界大感意外。指痛钻心、唇亡齿寒,媒体由此重新掂量新闻报道与资本之间的博弈成本和风险,记者会重新审视自身的职业价值和职业风险。
海量的网络议论中,压倒性的声音是对资本的张狂加以抨击、鞭挞包括看热闹。少部分的声音指斥记者同情富士康。前一种声音主要来自新闻界和众网民,后一种声音则主要集中于企业界。
两种截然对立的声音很大程度属于情绪化表达,而不是建立于事实分析的理性判断。到目前为止,由于真实信源披露有限。而对现有信源进行梳理却发现,导致官司的事件本身,存在种种耐人寻味的模糊和蹊跷。
我以为,对这宗官司涉案双方和媒体生存生态可能带来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不妨静观法院审理后再作“公民表达”或“法人表达”不迟。鉴于这宗官司已产生轰动效应,人们不妨借机审视一下国内媒体较普遍存在的、却又为各界所长期熟视无睹的“亚健康”状态,以及同样较普遍存在的记者的双重人格现象。
媒体和记者,搞出来的报道“假大空”或该报不报,会损害媒体公信力及记者的声誉。可媒体自身的“亚健康”状态和记者的双重人格现象,同样深深地伤害着媒体的公信力和记者的声誉。前者媒体、记者、民众都比较在意。后者,民众已很在意,媒体和记者却长期不太在意。
亚健康近乎病态边缘,就媒体的“亚健康”状态,我讲两层意思:
其一,职能与生存互相脱节,媒体的职能定位是“喉舌”,生存所必需的开销--绝大多数媒体的绝大部分或全部开销却来自市场。起先,媒体为利起早只图生存,这样一种困惑长期存在,势必逐渐形成创收与职能定位的冲突,媒体自然不可能健康生存并发展。
其二,创收与逐利往往只有一步之遥,二者之间的界线原本就模糊。订规矩吧,却又很难执行到位。主管部门犯难还犯困。既要马儿跑,就得给马儿喂草料,主管部门明知被管的媒体草料不足,管起来就难免心肠软,况且还有个信息不对称人手又有限之困。于是,打着创收的旗号玩“增高、增粗、丰胸、减肥、吸脂”,卖版面、卖播出时段(实乃卖“形象”)、玩软新闻等等,势必大行其道。其中做得过头的媒体,其实已属病态,而不只是“亚健康”。如此这般,稍有经验的受众,无论是正面宣传抑或负面揭黑,心里都会先设一道“防”。
双重人格也是一种病态,就记者的“双重人格”,我也讲两层意思:
其一,多数媒体的记者都有广告创收与发行指标,拉到广告给提成,拉不到扣你奖金没商量,名日“倒逼机制”。发行也如此。我在广电系统工作多年,不屑于以人格换取蝇头小利(其实拉得多利也不小),只能年年被扣除一部分年终奖。尽管主管方三令五申不准记者这和那,但不从源头环节解决问题,永远也禁不了。创收加发行,记者玩儿“两手抓”,一手以正面宣传“下套”,再一手管叫“不打不相识,识相就成交”。这样的记者绝大多数也报道过导向正确、受众喜爱的新闻,但又从被迫为利起早发展到主动逐利起早,这不是记者的双重人格甚至人格分裂又是什么?
其二,一部分记者玩到一定程度必走火入魔,最后演变为一手拿着揭黑稿,另一手接企业的支票。譬如,前不久被新闻出版总署“开杀”的孟怀虎、陈金良、卜军、汪启明莫不如此。
多年来,媒体和记者揭露腐败功不可抹,但媒体和记者对自身存在的种种腐败现象却始终不予严肃正视。难怪乎已出现谁来监督体和记者的呼吁。如果任由着媒体腐败继续蔓延,这个社会......唉!(鲁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