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国内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实实在在地改善了伊朗人民的生活。
2006年10月28日,伊朗政府正式启动了"公平股份"计划,决定在提高国有企业效率、推动国有企业私有化的过程中,通过向低收入者廉价转让国有公司股票,促进国家财富公平分配以及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按照计划,首批大约25亿美元的国有公司股票将转让给全国460万低收入者,其中主要是接受慈善机构资助的贫困人口以及生活困难的退伍老兵。这些股票的持有者只需分期偿还股票的部分票面价值,就可永久享有股票分红。为了防止少数人投机股票,伊朗政府在方案中特别规定,两年内股票不得买卖。
伊朗的国有企业改革具有以下两个突出特点:首先,伊朗的国有企业改革以消除贫困人口为目标,计划在两年内出售98亿美元的股票,用于资助700万贫困人口。换句话说,伊朗政府没有改变生产资料的特征,而只是将其中的部分股票直接分配给贫困人口。让最贫困的人从国有企业的经营中获取红利,目的是让他们在最短的时间里摆脱贫困,对国家拥有归属感。因为垄断集团利益的小圈子化,不但不利于凝聚改革的共识,反而会进一步扩大整个社会的裂痕。其次,伊朗的国有企业改革是一种私有化,但是这种私有化既不是全民的私有化,也不是通过股份制改造间接实行私有化。这样的私有化改革,既可以避免将生产资料直接转化为生活资料,从而使整个社会失去资本积累的源泉,同时又可以避免在私有化过程中造成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让少数拥有资本的人通过投资国有公司获取更多的资本,而让那些本来就处于贫困状态的人们失去购买国有企业股票的能力。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之所以出现了垄断集团高收入阶层的现象,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的国有企业实现财富增值之后,没有及时回报社会,更没有关注少数弱势群体的利益。相反,大量的国有企业职工失去了工作岗位,而新生就业岗位不足,使那些本来就处于弱势地位的贫困阶层更加贫困。当前我国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是因为主导国有企业的改革者用自以为是的高效率掩盖了对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的关注。
国有企业的改革应当是一次重新订立契约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同利益集团之间会反复进行博弈。但如果决策者缺乏正确的引导,那么,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必然会不断地积累矛盾,最终导致国有企业改革进退维谷。发展市场经济是为了提高效率,但并不意味着政府把实现公平正义的职责推卸给市场。
当然,笔者并不赞同将我国国有企业的股份直接分配给极少数贫困者,在国有企业没有向国家上交红利的前提下,如果将少数股份直接交给那些贫困人口,那么,这些股份对他们来说毫无价值。当前我们应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政策,要求国有企业在财务报表真实科学的基础之上,向国家上缴企业的红利,并且把红利所得直接用于改善贫困人口的生活。只有这样,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才会得到公众的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