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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国家版权局将在全国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网络盗版专项行动。此次行动重点打击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络提供电影、音乐、软件和教科书下载的非法经营行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关掉一批非法网站,处罚违法分子。
对于打击网络盗版,广大网民从理性上都会给予支持,问题是,就连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也承认,除了打击网络侵权行为,授权渠道的逐步建立也应逐步开展。如果网民们无法从廉价合法渠道获得自己喜欢的内容资讯,那么在这样的运动中除了几家顶风作案的冤大头网站和个人可能受到处罚以外,几个月结束后这些非法网站不卷土重来才奇怪呢。那么,打击网络盗版的工作究竟应该如何做呢?大众评判台 严海渊:一点震慑力都没有
肯定不能靠运动来打击盗版,否则还要法律法规干吗?此外,正版的价格太贵也是原因之一,什么时候如果正版和盗版的价格都一样了,或者只贵一点,那么我想大家肯定都愿意去买正版产品的。
沈懿波:民意不可违
打击网络盗版靠运动肯定是不行的,不要说三个月,就是三年,也未必能出成效。
但不能说打击没有效果就不打。首先我们还是得把网络盗版给区分一下,一类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一种是以共享为目的的。对于第一种,我认为坚决要打,而且打击力度要大,盗别人的版拿来赚钱,和偷抢没什么区别,而对于第二种,我觉得再打击也没用,也没必要打。因为共享是人类的天性,在网络时代这一点更加发扬光大,如果真要打,那可能每个上网的人可以说人人有份要挨这个板子。民意不可违啊。
曹中铭:应成为一种"常态"
打击网络盗版行为应成为一种"常态"。从维护互联网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将其纳入法治的轨道才会对不法分子具有真正的威慑力。
励俊:应该缓行
打击网络盗版,我觉得要缓行。这是双刃剑,从目前看,无论是软件还是音像内容,国内都没有良好的运营商和内容商,一旦打击过猛,无疑会出现真空。因此,我觉得先培养建立起畅通的正规使用渠道,才是政府应该抓的重点。
常小宇:不能一刀切
打击网络盗版,我认为不能一刀切。对于一些以盈利为目的的一些网站要打击,而对一些个人网站---不以盈利为目的依靠P2P技术传播一些音像制品不应该是打击的对象吧。互联网最为精彩的就是它的参与性和开放性。过多的限制对互联网的发展是不利的。
◆沸点特稿网络盗版行为跟现实中的偷盗行为类似龙伟 大众点评网副总裁
这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但只单纯依靠"运动"肯定是治标不治本的,一旦打击停止,侵权行为又会抬头。关键还是要立法,要有界定明确的法律法规,界定什么样的行为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应该由哪一个部门来管理。一旦相应的机制存在,被侵权的人就会按照这个机制推动事态向前走,就会不断地有真实案例出现,那么参照这些案例,大家自然就会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相应的违法成本会是多少,那么整个环境自然就会向我们希望的方向发展。
我并不认同只要提供了廉价合法的下载渠道就能有效地缓解盗版行为,这是个意识心态的问题。如果一个人注定要盗版,就算有再多合法低廉的渠道,我相信他也不会选择。版权局此举实属无奈,很多人都有一种网络侵权无所谓的心态,但依我来看,网络的盗版行为跟现实中的偷盗行为可以相提并论,一个是侵犯别人的物质财富,另一个则是精神财富。如何转变这样的心态,关键就是教育和宣传,要把氛围建立起来。
当然,建立这样的氛围也不能光靠说教,打击力度、配套相应的监管部门以及实行问责制同样也很重要。目前,打击网络盗版多还处于行政法规,没有相应明确的法律存在。而且打击盗版行为不能仅依靠版权局,这不仅是违法行为,更有犯罪的含义在其中,应该由公安部门以及更高层面的部门介入。
政府应该设立专职的监管部门,方便受害人维权。举个现实的例子,大众点评网现在就被侵权了,我们首先会提起法律诉讼,但除了诉讼,我们不知道还该找哪些部门。并且政府还应该把维权门槛降低,大家都知道,诉论的道路极其漫长艰辛,而且费用不低。首先要收集证据,再是提起诉讼,就算顺利至少也要花费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是个人维权,成本相对会很高,这样一来,就使得许多人放弃了自己应有的权利,也纵容了侵权行为。
我相信,只要我们在方方面面都做到对侵权行为的监控以及相应的宣传,一旦侵权行为就是犯罪行为这样的观念成为大家的共识,慢慢形成反对侵权的大环境,侵权就不会如此猖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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