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东方早报》报道,5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召开会议,会议决定从今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试行的时间、范围和步骤由各地政府决定。国企专家解释说,按照通俗的说法,即政府作为股东,对国有企业的利润提取分红和进行再分配。
历经多年发展,国企已经逐步成长壮大,已经有能力对国家进行反哺。据财政部数据,2006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1万亿元,其中中央企业实现利润达7700亿元。据财政部研究机构估算,2007年中央企业的收益将超过8000亿元;如果加上地方国有企业利润,规模将超过1.2万亿元。此时分红,可谓顺势而出。围绕国企分红,舆论给予了持续的关注,但是,在肯定的同时,我们必须明晰:国企分红,红利到底分给谁?
据报道,红利将重点支向两个领域,一是对重要企业“要保”,补充资本金;二是解决一些困难企业的退出成本。由此可见,国企分红还是在国企大框架里流动。虽然说这一分红方式自有其意义,但应该承认,这与民众希冀的“让普通百姓分享”有相当大的距离。
早在去年,就有专家表示,国企分红“应让普通百姓分享”。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宋国青认为:“国企分红最重要的是必须让钱分到个人手里,将这部分红利通过‘减税’等途径惠及民众,让普通百姓分享到国企分红成果。”国企改制问题专家、上海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汪亮则表示:国企上缴红利的投向首先应该是资金缺口巨大的义务教育领域,其中应重点投入农村的义务教育;其次则是公共医疗卫生领域,重点是给予弱势群体支持;然后是用于新农村建设。另外,也有观点认为,国资收益至少应该填充全民社保等账户。
“应该”投向的领域,有可能成为“空白”。对于这种国企分红方式,相信公众是难言满意的。诚然,国企从不分红到分红是一个进步,但是,如果能从在国企系统内部分红到面向普通百姓分红,那岂不是一个更大的进步?只有这样,国企的形象才会丰满,国企才会真正成为具有现代责任内涵的企业。
国企是国家的企业,公众是它的投资人。因此,国企分红不只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国企的责任,这也是对现代企业的要求。因此,在民众的期望面前,国企分红应该面向普通百姓。即使说,因为国企自身存在的问题,目前还不可能完全面向普通公众,那也应该设定一个时间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