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山东 | 体育 | 娱乐 | 女性 | 财经 | 幽默 | 评论 | 书画 | 博客 | 旅游 | 图片 | 论坛 | 房产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商桥 | 打折
 大众报系: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新闻书画网 国际日报山东版 南美侨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大众网主站>财经>财经图片
站内搜索:
国美零进场费的背后
2007-05-22 09:28:00 作者: 

  国美新合同暴露逐利本性  

  近来市场上对国美新出台合同的评述不绝于耳,就合同内容而言,不论是厂家还是作为第三方的媒体,多数人认为国美的新合同不仅秉承了以往的霸道,而且还绕开法律法规打起了太极拳。

  国美这次出台的合同文本,可以说是颇费心机。首先是针对现有法律法规,改变合同名称。在形式上把《经营采购合同书》变更为《代销合同》,由采购改为代销虽是两个字的差别,但意义却大有不同。把法律关系界定为代销法律关系,则产品滞销等责任归委托方,即由家电生产厂家承担牞其目的在于减轻自己的责任。这无疑是以改变合同名称来规避法律法规方面的风险。

  其次,从合同内容上看,今年合同政策与往年相比最大变化之处在于,将往年的销售额折扣点降低,而增加了一项名曰“费用”的固定费用。乍一看,国美似乎减少了返点费用,但是“黄雀在后”——国美同时增加了另一项“费用”——那就是在某品牌年总销售额的基础上自行预测出今年该品牌销售额应增长20%左右,按这个增长比例今年销售额将会达到去年的120%,因此决定每月提前收取新预计销售额的10%。新合同同时规定,如果没有达到预定销售额,这项固定费用不退还给企业,但是超过预期销售额,则超过部分按10%追加收取固定费用。

  再次,签订合同也是因人而异。“国美们”一般会根据不同品牌的销售业绩和美誉度等综合因素分别给出不同的合同政策,而这个为各个企业量身订做的合同政策就是每年谈判的焦点,不仅对外保密,各个家电企业之间也几乎互不知情,便于针对不同厂家采取不同策略各个击破。

  从国美的2007年新合同不难看出,在国家出台《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后,家电大连锁针对法律法规采取了绕行的办法,颇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味道。

  仔细分析国美的新合同,一方面是商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质表现。家电连锁们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取得市场的竞争优势,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靠以往那种跑马圈地、实现门店的增加已经很难提升业绩,而需要改变方式不断地从供应商攫取更丰厚的利润,才能实现整体利润的提升。所以“国美们”出台这样一个合同,在行业人眼中不会感到特别意外。

  家电大连锁们能够行使霸权绝非偶然,一是家电大连锁天然具有的霸权属性。家电大连锁把控着最主要的渠道资源。家电大连锁虽然起步晚,但是在国内一级市场甚至有些二级市场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二是本土家电企业在全球产业地位较弱。放眼全球看,多数中国家电企业仍扮演着“加工者”、“制造者”角色,决非“发明者”、“行业领导者”角色,不掌握核心技术是关键症结所在。

编辑: 蒋华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7 www.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xinwen@dzwww.com
鲁ICP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