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日全市259个地点同时展开宣传活动
昨天是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日,北京市统计局昨天在全市259个地点同时展开盛大的宣传活动,向普通市民介绍《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和北京市副市长张茅在西单文化广场为经济普查宣传日活动揭幕。
记者了解到,经济普查是把原来的工业、第三产业、基本单位三项普查合并,再加上建筑业普查内容,统称为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04年,普查登记将从2005年1月1日正式开始。
国家统计局负责人介绍,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户,均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如实、按时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市经济普查准备工作整体进展比较顺利。”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张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进行经济普查遇到的主要问题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个体经营户担心普查登记数据会成为税务部门对其进行偷税漏税的处罚依据;部分企业经营场所难以查找,经营者也不容易找到。
对于企业对经济普查心存顾虑的现象,张茅表示,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否则也是违法,要受到查处。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要对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另据新华社报道,在这次经济普查中,个别地方领导为其“政绩”,甚至在大会上公开要求基层单位的统计数据要与经常性的年报数据保持一致或略高。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都要依法行使独立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地方、部门或单位领导人,自行修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篡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是违法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另外,记者从国家统计局了解到,上千万名经济普查工作人员已全部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