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下午,山东省政府召开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电视会议,副省长王仁元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
王仁元指出,目前,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在即,省、市、县、乡、村五级普查机构全部建立,普查所需经费及各项物资保障工作已经基本到位,普查方案设计、清查摸底、普查员选调及业务培训已顺利结束,全省各项普查准备工作已经就绪。2005年1月1日开始,第一次经济普查就要进入正式登记阶段,全省经济普查工作已到了关键时刻。当前经济普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有些普查对象仍心存疑虑,配合程度较差;部分地区存有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倾向;个别地区普查经费还没有完全落实等。这些问题如不彻底解决,将会影响整个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王仁元还指出,搞好经济普查,对国家、对地方、对企业和人民都有利,各级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切实保障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广大普查对象必须依法接受普查,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如实填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部门必须依法保护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保密义务。经济普查获取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这是政府对普查对象作出的庄严承诺。有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必须依法保证普查数据的真实性,不得自行修改、强令或授意篡改及编造数据。
王仁元要求,各级要充分认识普查数据质量的极端重要性,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格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普查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在普查登记、收表审表、数据录入、数据处理、质量验收、开发应用等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采取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普查资料真实可靠。
王仁元最后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抓好协调,确保普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最大限度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统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普查数据的严肃性。
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杜昌祚在会上全面汇报了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