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国在中欧焦炭贸易争端中做出了让步,但是欧盟在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评估报告中,仍然没有给予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商务部有关人士已经表示,中国将继续争取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据了解,针对欧盟的初步评估结果,中国已经开始着手准备第二份更为详尽的报告,增加证据来证明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欧盟的初步评估报告并没有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给出一个明确答复。欧盟表示,中国应当减少国家对企业的介入,加大企业监管,完善破产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加强金融部门的市场化程度。根据协议,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起的15年内,中国都将被当作“非市场经济国家”。欧盟的评估报告表示,在此期间,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要求也将在这个法律框架下解决。
据了解,市场经济地位已成为中国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案件的最大挑战。根据商务部提供的资料,2003年国际上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立案59起,涉案金额约22亿美元,创历年最高。欧盟目前对中国采取了32项反倾销措施,另有22项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正在进行。2003年,中国对欧盟的出口中有0.5%的产品遭到倾销指控。
目前,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已经认定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6月初,美国商务部举行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听证会后,中美双方已确定在下月上旬成立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联合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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