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了“铁面审计长”,我们的审计署是否还有能力将“审计风暴”进行到底
也许在以后的若干年内,中国的媒体都将习惯于在每个6月里迎接一场将会越来越猛烈的风暴——一场由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引发的“审计风暴”。
去年6月,刚刚连任审计长的李金华在向人大常委会所做的审计报告中,以“空前激烈的措辞”点名批评了财政部等四家中央直属部门,“审计风暴”一词在媒体和社会上不胫而走,“铁面审计长”也由此成为公众对李金华的称誉。
今年6月,暴风雨更猛烈地到来。除了淮河灾区和云南大姚地震灾区有关地方政府虚报、挪用救灾款的事实,以及原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班子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调查结果被披露外,还有国家林业局、国家体育总局、国防科工委、科技部等四家中央单位因虚报、挪用预算资金的违规事实,而被李金华列入“黑名单”。
在主流网站上数万条的留言和平面媒体的评论中,除了对审计长和审计署的一片喝彩与支持外,同样能无数次听到的是一个疑问:在不久前,向中央级部门,特别是一些强力部门的公开批评和问责,对媒体几乎还是一个禁脔,那么,是谁给了李金华和审计署对这些同级单位公开“弹劾”的勇气?这一疑问中显然也包含着一种疑虑:离开了“铁面审计长”,我们的审计署是否还有能力将“审计风暴”进行到底?
宪法确立“特殊”地位
“这种疑虑其实是一种多余,”审计署科研所的一位研究人员告诉《财经时报》,“因为审计署的这一勇气首先是宪法赋予的。”
我国宪法第91条有这样的规定:“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科研所的这位研究人员认为,中央政府的第一把手,即总理的直接领导,对审计署能够最大限度地摆脱各部门权力博弈,实现“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起着最关键的作用。
据他介绍,尽管在官方文告中,审计署往往在29个国务院直属部委的序列里添陪末座,却是惟一被明文规定由政府首脑直接领导的部门,其他部门则大多由副总理或国务委员分管。
另据了解,以宪法有关规定为基础而制定的《审计法》也规定,地方各级审计部门应当由各级政府行政长官(省长、市长、县长等)直接领导。
有专家指出,所谓的审计署掀起“审计风暴”的提法并不确切,因为审计署的审计工作并非暴风骤雨式的,真正引起风暴式反响的是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的公告制度的实施。而正是由于宪法中关于国家审计机关直属总理领导的规定,才使得几任总理在推动这一制度的实现过程中,同样起到了最关键的作用。
总理推动公告制度
李金华曾在接受国内中央电视台、《财经》杂志等媒体访问时谈及,2001年,朱镕基总理在会见来访的美国审计署审计长时,客人曾提到美国审计实施的对外公开的审计公告制度。朱总理当时就问李金华“中国搞没搞”?李金华答“没有,但只要你总理同意我搞,我觉得我是可以搞的”。于是,朱总理就提出了在中国要逐步地把这种公告制度搞起来。
审计署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财经时报》,实际上1999年的那次人大审计报告中,就已经开始了审计公开的尝试。他清楚得记得,那一年李金华做审计报告时,曾多次被掌声所打断,这在人大常委会是很少有的,说明大家觉得这个报告有新内容,有震撼。
据这位负责人透露,那年做审计报告前,审计署内部,包括党组成员之间,都经过了一场激烈的争论。有些同志认为这个报告可能造成的影响太大,得罪人太多,还有人认为风险太大。最后,朱镕基总理拍板,只要这些都是事实,必须如实全面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总理的意见得到了当时刚出任审计长的李金华的坚决执行,那一年的审计报告成为中国审计报告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2003年,审计署终于推出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这一年的 6月25日,李金华代表审计署,首次在第一时间,全文公布了牵涉很多重要部门的审计报告。从2004年开始,审计署又在审计报告公开的基础上,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除了“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除外”,审计报告内容都将向公众公告。
李金华曾对媒体披露,总理对于审计工作,“第一个是支持你去依法进行审计;第二个是你审计的问题,支持你依法进行处理;再一个,有些问题只要不影响整个国家利益的问题,支持你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而且向社会披露”。李金华认为,自己担任审计长期间接触的两任总理,在这些方面都是一致的,所以,自己能这样做,有一个很好的背景和条件。
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审计署一位专家表示,其实这些年的审计工作力度一直很大,之所以过去社会反响不那么大,是因为一些审计结果不允许披露。除了有些内容确实因为“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而不宜对外披露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各部门的权力纠葛以及当时特定的社会经济背景,有些事情因为考虑到社会稳定而未被允许披露。
对于新一届政府成立之初,便能实现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这位专家认为,一方面是新一届政府领导人能够以“铁腕治腐”的决心克服部门利益纠葛,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既为提高行政透明度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同时也对提高政治透明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叶青就指出,民众的期望值在增高,“今年如果应付一下,遮遮掩掩,民众不会答应”。
有关人士特别指出,媒体和舆论对此也有重大推动作用。中国审计学会办公室副主任郭彤举例说:“从1996年起,财政预算报告的审计就开始通过报纸等媒体公开,但没引起大的关注。现在审计的地位在加强,公众开始了解,公开的力度也更大。”
有关人士指出,公告制度意味着公众将可以部分实现对政府最高部门的舆论监督,也在实际上打破了对高级政府部门的“负面报道”的媒体禁区。有媒体评论认为,本届政府敢于打破过去的封闭行政观念,自揭“家丑”,体现了执政党在铁腕治腐和重塑行政作风方面的自信和决心 。
强化监督地位,转属人大?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审计署对国家机关的监督职责,也由于全国权力和监督机构——全国人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实际地位和作用显著提高,在这次烈度空前的“审计风暴”中,要求将审计署划归全国人大的呼声也空前地强烈起来。
审计科研所法规处一位专家告诉《财经时报》,这种呼声在审计署建立后的20多年间其实一直没有停止过。1983年筹建审计署之初,中央就曾对审计署的归属问题进行过慎重研究,当时老一辈的政治家薄一波、胡乔木等高瞻远瞩,认为将审计署划到全国人大,虽然在宪法上具有最崇高的政治地位,对国家行政机构行使监督权,但从当时中国特定的政治和历史现状出发,将审计署划归当时对国家政治生活起着更实际主导作用的国务院管辖,更有利于审计工作的发展。实践证明,当时的这一决策完全正确。
但这位人士同时也认为,随着国家法制建设和政治文明的发展,作为一个宪法上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根本政治制度的国家,审计机关转归人大管理应当是大势所趋。但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听到任何关于审计署要转属的实际动议。
据介绍,在发达国家,国家审计官员和经济检查官是相当受人尊重和令人敬畏的职业,其地位和声望都高于普通政府部门的官员。这位专家在回忆他去日本考察的经历时说,有一次他在日本关西银行总部,刚好遇到日本审计机关的官员穿着清一色黑色西服鱼贯进入银行总部大楼从事金融检查,当时整个大楼几乎一下子鸦雀无声,似乎感觉全银行大楼内的人腿都在发抖。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地位和职责同样也将越来越崇高和重要,而赋予和保障他们的这种地位和职责的,是国家的法律和国家经济制度。”这位人士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