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建行和中行1970亿不良资产的剥离,国有银行二次剥离不良资产的行动拉开了帷幕。
四大国有银行第一次剥离不良资产是在1999年,当时从四家国有银行中剥离出去了1.4万亿元不良资产,成立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专门负责处置这些不良资产,采取的办法是按照账面价值进行等价剥离。
五年过去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春风吹又生"。中国银监会4月26日公布的统计报告表明,截至3月末,中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5286.8亿元,累计回收现金1054.8亿元,占阶段性处置不良资产的20%。
业内人士认为,这并不是一个让人满意的数字,应该建立具备更广泛市场主体的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中国经济高峰会上强调了这个市场对不良资产处置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中国的不良资产处置市场虽大,目前却仍处于寡头竞争状态。1999年以来,这一市场的进入者一直为数不多,除了原有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外,几年来仅仅看到摩根士丹利、高盛、花旗环球、瑞士信贷等几家境外大投行的身影。
市场主体的单一使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缺乏有效的定价机制,具备价值的不良资产无法有效回收,并进一步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一些不具备实际价值的资产则鱼龙混杂。建立主体广泛的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就是要打破原有界限,让外资中小投行、中介机构和境内民营企业积极介入其中。
大投行往往关注大项目、资产包,动辄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对于小笔的不良资产,大投行不愿问津,只能由商业银行或者资产管理公司自行处置。而零散的、不便打包的不良资产往往是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手中不良资产的主要形式。这也就意味着目前不良资产处置存在效率的巨大缺失,也意味着市场存在巨大的机会。
打开闸门,对不同的资产包个案处理,让各方主体在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充分博弈,才是二次不良资产剥离和处置的前提保障,否则,很可能出现一次次剥离后不良资产的庞大堆积和一次次金融改革日程的拖延。 (李小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