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系列“银行卡手续费”追踪报道引起了深圳某有政府背景经济学者的关注。日前,该人士主动约见本报记者,从四个层面对银商之争的深层原因进行了独到的分析。他认为,银商之争的根本出路在打破垄断。对此,该人士还提出了两种解决银商之争的思路。 刷卡成本应由消费者买单 “经济学有个著名的观点: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刷卡的直接成本必须有某一方‘买单’,那么谁来买单呢?”该人士提出首个观点。 他说,银行卡的推广总体上是为了提高社会效率,但推广及其运营是需要成本的,“既然有成本,就必须有人为此买单。” 在银行卡推广中,银行节省了大量人工成本,消费者购物更加安全方便,银行和消费者从中受益最大,应该为此“买单”。由于目前银行卡年费、消费贷款罚息等费用难以收到,银行将推卡用卡的成本主要转移给了商家包括酒店等。 反观商家,从中得到的好处并不大,以劳动时间成本为例,刷卡和现金交易两者所耗的劳动时间相差不大。从表面上看,目前是商家在为刷卡费“买单”。 该人士说,从长远来看,未来将是消费者对此“买单”。原因很简单,当刷卡成为社会普遍现象的时候,不管刷卡是收1%手续费,还是更高,它已变成了社会的普遍成本,商家很自然将其打入成本,在售价中有所体现。 “到那个时候,不刷卡的消费者反而吃亏了,因为售价已经包含了刷卡成本。因此,未来将是消费者支付该成本。 商家现无法转移刷卡成本 该人士说,商家正处在一个痛苦的时期,原因是刷卡成本目前很难通过提高售价转移出去,而刷卡消费却在迅速增加。 该人士解释说,目前大约只有2%到3%的商家提供刷卡服务,经常刷卡的消费者也只有20%到30%,即只有少数商家和少数消费者在使用刷卡服务。 提供刷卡服务的商家本来可以涨价1%,将刷卡成本转移出去,但这些商家“做不到”,因为还有大量未提供刷卡服务的店没有这块成本,这些店将提价的路“堵死了”。比如一瓶可乐,在超市卖1.98元,涨价1%也就是两分钱,但卖1.98元和卖2元在消费者心理却相差很大,消费者很容易由此认定哪个商家商品更贵或更便宜。 另一方面,商家还面临着刷卡消费迅速增加的局面,由此带来刷卡成本的猛增,令商家特别痛苦。 费率高不高无法算得清 该人士说,银行卡费率到底高不高呢?有人说,刷卡费率不高,比前几年已降了很多,银行目前甚至还是亏本。“费率降了并不能证明费率就不高了。其实,银行是否亏本,这笔帐没有人算得清。” 该人士说,“我不太主张在城市之间比较刷卡手续费,虽然广州、上海等地都比深圳低,但也有城市比深圳更高。恰当的参照物应是与刷卡业务类似的业务。” 该人士举例说,邮局汇款手续费也是1%,但其整个过程涉及寄、送和收多个环节,两笔以上业务,总体成本应该比一笔刷卡业务高,但多年来其手续费一直维持在1%。再比如,银行一些其他业务,如外汇现钞的买和卖,两笔业务,人工点数,成本不会比刷卡业务低,但其买卖差价只有0.8%。 争执产生的根源是垄断 “银商之争的根源,其实是垄断。”该人士说,有些人对此不同意,称该业务是深圳17家银行“自愿委托”给一家机构,也是商家“自愿接受”的,“但是否自愿并不是判断垄断与否的标准。” 该人士解释说,过去是各家银行分设pos机,相互之间还有竞争。现在银联只有一家,刷卡收费代理服务公司也只有一家,该代理公司接受17家发卡银行的委托与商家谈费用,费用统一,商家只有接受或不接受。 在这种情况下,不同银行卡对商家的差别服务和客户竞争不见了。在经济学上,这叫典型的价格卡特尔现象。这在有反垄断法的国家里是不允许的。中国目前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在起草的反垄断法必然要涉及这种情况。 银行为何对消费者刷卡有各种优惠,如刷卡中大奖等?原因很简单,消费者可选择使用任何一种银行卡。但商家却没有这样的优待。为了节省推卡成本,暂时只搞一家银联还说得过去,收费代理公司也搞成一家,就窒息了竞争。 该人士指出,应该允许各家银行与商家单独谈刷卡费用,即使委托专门的收费公司,其代理的市场份额也要给予限制,以保护竞争。这样的话,商家也可以象消费者一样可以选择银行。 解决银商之争的两种思路 那么,如何具体来解决这场争执呢? 该人士说,当银商两家不能协调而导致较大的社会损失时,政府应该予以干预或协调。 该人士提出,干预或协调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就事论事,算帐看看究竟刷卡费高不高,能不能降一点,降多少等等。如果银商双方谈得拢,这个办法最快。但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这个帐是算不清的。即使今年算清了,明年又会变,下次再出现银商矛盾,又怎么办? 另一种思路是理清刷卡费率产生机制。如果刷卡费率是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该规定理由何在?如果刷卡费率是市场决定的,那么,目前由一家公司代表所有发卡行去与商家谈判定价,属不属于市场定价,属不属于价格垄断,如何改进等等。 该人士强调说,后一种办法实行起来需要一定时间,但它是从制度上解决问题,这是政府应该且必须去做的。“只要达到充分竞争,现在的争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