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中国证监会首任主席的刘鸿儒,对于设立创业板的风险尤为关注。近三年来,刘鸿儒多次指出,创业板市场独立的交易、结算系统,独立的法律法规,这样可以更好地回避各种风险。他还强调说,建立高风险机制是设立创业板的核心任务。
2002年,刘鸿儒重申建立包括创业板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是客观需要,在建立的同时也应注意防范风险,但不能因为存在风险就不敢建立新的市场。
2003年的两会期间,刘鸿儒就创业板问题再度指出,创业板已研究了相当长的时间,具体的方案、办法、法律和规章制度都已做了充分的准备,应该抓紧时间来研究创业板如何出台的问题。他强调,中国大量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迫切需要资本市场提供融资平台。2003年8月,在“中小企业融资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高级论坛”上,刘鸿儒在发言中提出,各界对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已逐步取得共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
刘鸿儒还呼吁,尽快推出创业板。他说,创业板已经研究了相当长的时间,具体方案、办法、法律和规章制度都已做了充分的准备。我国创业板市场的设立,不可能等到各种外部条件都完全具备并且彻底没有风险的时候再推出,应该在总结国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大胆探索,提高标准,积极推进,尽早设立。
2003年10月,在高交会的“创业投资与多层次资本市场高级论坛”上,刘鸿儒指出,“我国创业板市场的设立,不可能等到各种外部条件都完全具备并且彻底没有风险的时候再推出,应该在消除各方认识差距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尽早设立。逃避是不可能的。”
他说,因为法律制度、办法都没有变,只是将现有的正在排队申请发行上市的中小企业转到深交所,深圳市场不存在新的市场风险。
在谈到如何分步实施创业板和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思路时,刘鸿儒认为重点要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和其它类型市场。具体而言,首先要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其次尽快推出创业板,再认真办好三板市场,同时积极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另外还要利用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还应完善我国创业企业外部环境,如加强创业板监管与严格控制风险,相关的板块要独立,加强信息披露等。
刘鸿儒在会上呼吁,尽快推出创业板。他说,从国际经验来看,中国目前已经具备了推出创业板的各种条件:中国经济的发展需要创业板,只有创业板上了,创业资金才会有一个很好的退出机制,回收利润进行重新投资;上市企业的资源十分丰富,不会导致冷场现象的发生;几年前笼罩着高科技企业的“泡沫”到目前已经消失,企业的发展趋于稳健;监管体系也相对成熟,市场环境也有利于推出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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