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透明度”栏目日前曝光了农贸市场鱼贩用“日落黄”涂抹黄姑鱼冒充黄花鱼销售的不法行为,并详细拍下了其制作和销售过程。事实上,不良商贩在食物中添加化工原料的现象远不止于此。
摊在农贸市场肉案子上的生肉招徕一群群苍蝇,卖肉的手持喷雾器在生肉上面喷洒“敌敌畏”;廉价的黄姑鱼酷似黄花鱼,但颜色不黄,卖鱼的用“日落黄”为它染色,冒充黄花鱼;面粉不够白,蒸馒头的在面粉里拌上成分为过氧化苯甲酞的“增白剂”;莲藕外表呈暗黄色,还带有些黑斑,卖藕人就用浓“柠檬酸”水刷洗,给藕美容;青香蕉还未成熟,批发商给香蕉撒上“乙烯利”,捂上两天马上黄灿灿;为了让草莓早上市,商贩给它们撒上成分为“乙烯利”的“催红素”,一天后就红彤彤了;荔枝上市一天就变黑了,商贩用成分为硫酸的“荔枝保鲜剂”为其恢复色泽……
装着化学溶液的瓶瓶罐罐,被不法商贩轻易地从化工商店买到,喷洒到人们日常生活必需的各种食物中,危害人体健康。不知从何时起,便民的化工商店已成为不法商贩掺杂使假、危害公众健康的“毒源”。
改制化工店有苦难言
走在北京市的繁华地区,一般市民很难发现化工商店的具体位置。记者在一处据说有化工商店的地方询问了很多常住居民,他们无一例外表示,不知化工商店坐落何处。然而,小贩们就不一样了,他们都熟知自己附近的化工产品销售点。
记者随便走进一家小店铺,向老板询问:“咱们这附近有化工商店么?”老板不假思索地回答:“往前走200米,XXX(一家老字号)边上就有一家。”
顺着小老板指的路,记者终于找到了一个不起眼的小门脸,招牌上写着“油漆化工水暖五金”,难怪附近居民都不知道。如果不是小商贩指点,谁也不会想到这里就是化工商店。
记者进入这家商店,提出购买柠檬酸。售货员指着一个大包说:“一斤一包,不零卖,10元钱。”看到记者掏钱,售货员似乎不经意地补问:“干吗用啊?”一句谎话“做试验”,就算躲过了盘问。
这时又有人进来,问道:“增白剂有么?”售货员照例问了一句:“你是染衣服用么?”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售货员给他拿了一包。
在暗访中,记者了解到:如今的国有化工商店已经改为股份制,一些原有职工下岗后自行结合,凑钱将门店盘下,继续售卖化工商品。因“出身”国有,这些店一般还不敢出售违禁品,但是出于经济原因,化工用品卖给谁、到底用来做什么,他们并不深究,用他们的话说:“现在买卖这么难做,赚不着钱怎么行?”
市场商贩明知故犯
与国有改承包不同,一些小商贩在城乡结合部开设的小化工商店可谓明目张胆。他们不仅售卖各种城里买不到的化学商品,甚至连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工用品也敢卖。
记者来到北京南三环外一家化工商品小店,询问是否有城里化工店买不到的“乙烯利”,老板很高兴地回答:“我们这里什么都有,价钱便宜。你要多少啊?”记者随后在没有经过任何盘问的情况下,毫不费力地买到了一瓶500g“乙烯利”溶液。
趁着老板开张后心情好,记者又询问:“敌敌畏有么?”老板眼也不眨:“有啊,再来一瓶?”记者借着付钱套她:“这东西好像很难买啊,好多人都说不许卖了。”老板满不在乎地笑笑:“哈,什么许不许啊,有人生产,咱就卖呗。”如此简单,记者又买到了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与销售的高毒农药“敌敌畏”。
记者还了解到:现在一些化工原料销售者在网上开店,各种原料一应俱全,仅销售“敌敌畏”的网页就不计其数。
化工商店助纣为虐
这些化工商品原本用途是什么,滥用于食品又会造成什么恶果呢?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陈芳副教授讲解到:
“日落黄”是一种合成色素,成分主要是从煤焦油中分离出来的苯胺染料,会对人体造成极大损害,特别是对食用者的脏器造成危害。
常用的“增白剂”是过氧化苯甲酞,由于其解毒过程对肝脏有一定影响,国外已经禁用,但我国在规定范围内还可以使用。事实上,众多的面粉生产商在加工过程中已经添加了“增白剂”,因此不法商贩再掺入增白剂必然超出安全范围,不仅破坏了面粉的营养成分,而且对健康带来危害。
“乙烯利”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在科学指导下、在农业中可以控制使用,以植物长成后无残留为控制标准。一些商贩将果实在未成熟时采摘、用“乙烯利”催熟的办法是绝对有害的,“乙烯利”残留会干扰人的内分泌系统,也会对肝脏造成直接的损害。
陈教授指出,这些化工商店售卖的化学用品,在农业生产中尚需科学指导、监控使用,直接卖给不法小商小贩只能贻害无穷。而事实上,它们在一般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是基本用不到的。
销售环节亟待立规
记者暗访中,一位经历了从下岗到承包化工商店的老售货员坦言:“按常规,化工商店出售的化工原料,应该是为老百姓日常生活提供正当服务的原料,尤其是在城市里面。一旦有人大量购买、或者频繁购买小剂量的各种化工原料,这个购买人显然不属于正常的生活消费。如果我们不是想尽办法挣钱,这些不法商贩肯定不会得手的。”
但是这也涉及到化工商店改制之后的出路问题。陈教授指出:有关部门从“一切包起来”变为“什么都不管”,并非良方。在目前公民的道德水平状况下,对这些关乎公众健康的敏感行业,需要当地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化工商店单靠守法经营,其微利不足以生存,我们的管理者是否可以指导他们进行多种经营,拓宽盈利渠道,以达到净化市场、规范市场的目的。而对于部分见利忘义的个体化工产品经营者,必须加大惩处力度。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在化工用品监管上尚属空白。仅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商务局在食品安全方面监管的是假冒商品和注水肉;北京市农业局则表示,食品一旦进入流通领域便超出了他们的监管范畴;而工商部门的说法是,他们负责进货来源的票据检查;只有卫生局是直接管理这一问题的,但记者拨通卫生局的相关电话,无法转人工,只能留言。
业内专家呼吁:政府急需细化法规,这是我国新出现的管理问题,没有国外相关经验可以借鉴,有关管理部门亟待结合国情,规范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