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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出台文件意见稿限定物业人员的工资
2006-11-03 09:09:00 作者: 来源:华夏时报

  “物业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物业人均工资不超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

  本报记者鲍颖杨超报道昨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指出小区物业人员人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

  明年1月30日前,相关意见可报送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电子邮箱为gjjw0069@mx.cei.gov.cn和chengbenchu@npcs.gov.cn。征求意见稿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和全国成本调查网www.npcs.gov.cn下载。

  准备对物业人员工资设限

  服务小区的物业从业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含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其他聘用、留用的人员。人均工资原则上据实核定,但最高不能超过当地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而当地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按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这是发改委首次对物业人员工资设限。

  物业服务成本草拟10项

  征求意见稿规定,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由管理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电梯及增压水泵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等组成。

  意见稿中明确:保修期内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费及应由物业维修专项资金支出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不得计入日常运行维护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得的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按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未计入专项维修资金部分应从物业服务成本中抵扣。

  小区入住率影响物业定价

  征求意见稿指出,制定物业服务定价时应考虑的七大因素为:服务小区示范等级,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评定的示范优秀小区称号;服务小区绿化率;服务小区入住率,指小区已入住户数占其总户数的比例;服务小区物业管理面积,指应收取小区物业服务费的计费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指用于物业管理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不包括物业经营用房面积;物业服务费收缴率;服务小区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包括物业管理小区内设置的网球场等硬件配套设施设备。服务小区示范等级、绿化率等7项指标将成为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相关指标,直接影响物业服务定价。华夏追访

  本市物业平均工资低于两千

  北京市统计局日前发布了2005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通告,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734元,而北京三替城市管理(集团)公司董事长告诉记者,目前北京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的平均工资远没达到这个水平,平均工资不超过2000元。

  他认为对物业工作人员工资这样一刀切是非常不合适的,应该按照档次来划分,如高档小区的工作人员在素质、学历等各方面要求更高,而每个月1000多元的工资显然是留不住人才的。(鲍颖)

  出租车运营成本开始征意见

  《客运出租汽车运营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昨天同时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中指出,单车运营成本标准最多按俩驾驶员核定。

  意见稿规定,出租汽车单车运营成本按照一车不超过两名驾驶员的标准核定。出租汽车折旧年限最低5年、最高8年,折旧年限由各地按照车型、年实际行驶里程等因素确定。出租汽车价值按车辆总价计算,总价包括购车款、车辆购置费附加税和计价器、顶灯总成、防劫装置、当地政府统一规定安装的GPS等附件费用及安装费、证照费等;残值率由各地根据折旧年限和相关因素在3%-5%的范围内确定。(杨超)

编辑: 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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