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经过多方调查和求证,经佛山公诉机关认定的顾雏军案犯罪事实“完整版本”终于浮出水面。
据本报了解,被告人顾雏军等8人因虚报注册资本、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一案,由佛山市公安局侦查和补充侦查终结,于2006年6月23日依法移送佛山市检察院起诉,佛山中级法院将就公诉机关提起的四宗罪进行开庭审理。
佛山市中级法院网最新案件排期开庭公告显示,顾雏军案将于2006年8月24日上午9∶30在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同案的还有姜宝军、张宏、刘义忠、张细汉、严友松、晏果茹、刘科7人。
广州智洋律师事务所戴辉勇律师表示,在顾雏军被指控的四项罪名中,后两项“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相比前两项“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要重很多,最多可判无期。
造假始末
不少接近或接触过顾雏军的人都认为他是一个有“气度”和“魄力”的人,但也正是这种性格让顾雏军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现在看来,顾雏军主政科龙那几年,他苦心积虑的一是不断扩张的“造系运动”,二是出手频频的“资本运作”。
实际上,顾雏军的犯罪从入主科龙前就开始了。
据本报了解,2001年5月,顾雏军为收购科龙电器,欲设立注册资本金为12亿元的顺德市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但当时顾仅能筹集3个亿的现金用于注册。于是顾雏军准备用其两项专利的使用权作为9个亿无形资产出资,顾指使刘义忠(同案)帮其办理相关手续,最后顺利取得了顺德格林柯尔的营业执照,顾则以顺德格林柯尔的名义收购了科龙电器的法人股,顺利出任科龙电器董事长。
但是由于顺德格林柯尔的无形资产占到注册资本的75%,远高于法律规定的比例,2002年4月顺德市工商部门不允许其年检。后顾雏军凭顺德市容桂区办事处出具的协助年检函办理了工商年检,但前提是注册资本中55%的无形资产必须由顾用6.6亿元的货币资本进行置换。
顾雏军在无法拿出这么多钱的境况下,为了骗取公司的变更登记,指使同案的姜宝军和张细汉携带相关公司的印章在顺德市容桂信用社内,通过来回倒款的形式,制造了格林柯尔天津厂向顺德格林柯尔投资人民币6.6亿元的假象,最后由刘义忠将相关虚假资料交给会计师事务所验资,2002年12月骗取了顺德市工商局对顺德格林柯尔的变更登记。
2002年4月,在顺德格林柯尔受让科龙法人股的公告中,“受让本次股份的资金来源”栏目赫然写明:“本次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容声集团所持有的科龙电器20477.5755万股法人股。”
除了虚报注册资本罪,顾雏军入主科龙后还通过连续三年用假账来夸大科龙电器业绩的办法让科龙摘掉ST的帽子。
据本报了解,佛山检察机关认定,2002年至2004年间,顾雏军指使同案的姜宝军、严友松、张宏、晏果茹、刘科等人以封存库存的冰箱、空调产品、出具虚假的出库单及收取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客户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虚增销售收入,据佛山公安机关查明,2002年虚增利润11996.299648万元,2003年虚增利润8935.054275万元,2004年虚增利润12042.059184万元,这些虚增利润均被编入当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中。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科龙电器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原证券法等相关规定。今年7月份,中国证监会就此事做出了相应处罚,对科龙电器处以60万元罚款;对顾雏军给予警告、30万元罚款,并实施永久性市场禁入;对严友松等人给予警告、20万元罚款,并实施10年市场禁入。
“相关的法律规定,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均可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戴辉勇告诉记者。
“顾氏提款机”
凭借一系列弄虚作假得以进入科龙电器后,顾雏军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开始将科龙电器当成顾氏“提款机”。
进驻科龙公司不久,顾雏军便开始在各地收购或新设控股子公司。调查显示,到案发时,科龙公司共有37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28家分公司。而顾的私人公司格林柯尔公司在国内亦拥有12家公司或分支机构。
佛山市公安局一位参与办案的人员表示,科龙公司与“格林柯尔系”之间的资金转换之频,让人吃惊,科龙公司在银行竟设有500多个账户,连不起眼的公司内工会组织的账户都被借来转移资金。
在佛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挪用资金罪”中,他们列举了顾雏军在2002年6月至2005年4月期间挪用科龙电器、江西科龙及扬州亚星客车资金的四个犯罪事实。
2002年7月18日,顾雏军伙同张宏挪用江西科龙9000万元,作为顾雏军注册江西格林柯尔的注册资本金,该款至今未能归还;2003年8月21日,顾雏军伙同张宏挪用江西科龙7500万元,用于偿还格林柯尔天津厂在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市昌北支行的贷款,至今未还;2003年6月17日至20日,顾雏军伙同张宏挪用科龙电器2.5亿元,江西科龙4000万元,用于注册扬州格林柯尔,部分款项至今未还;2005年4月25日,顾雏军伙同姜宝军挪用扬州亚星客车6300万元,用于归还格林柯尔系列公司的欠款及银行贷款,至今未还。
对上述事实,科龙电器2002年、2003年、2004年年报中均未披露。
一连串数字背后显示出一个秘密:顾雏军的格林柯尔公司是一家十分缺钱的公司,顾的一些系列资本运作的资金来源都是依赖着其成为大股东后的上市公司。“格林柯尔就像是疯长在科龙电器身上的寄生虫。”一位业内人士这样比喻。
而除了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也将是足以让顾雏军在狱中度过后半生的严重罪名之一。
据佛山市检察院的说法,2004年4月,顾雏军指使姜宝军将科龙电器4000万元巨资以“土地款”名义划到扬州科龙电器的账户,后经过扬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预算管理科的账户“搭桥”,转到了扬州格林柯尔的账上,后顾雏军又指使姜宝军在扬州科龙账户上以无形资产的名义将4000万元的资金平账,从而顺利占有了这笔资金。
“如果公诉机关认定的顾雏军犯罪事实全部成立,对顾雏军的量刑应该不会轻,但具体如何量刑还要看庭审的结果。”戴辉勇说。
顾雏军目前被押在南海看守所,患有较严重的糖尿病,顾雏军案获刑后不排除申请保释的可能。而据顾雏军的辩护律师透露,顾雏军在刑拘期间,其在财产处置方面意见仍然可以得到自由表达,精神状态也不错。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 朱宗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