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曝光高额利息融资等四类非法集资方式
2006-10-08 09:58:00 作者: 来源:北京日报 |
种芦荟挣大钱,拟赴美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低价出售,当这类据说能赚大钱的“馅饼”掉下来的时候,你得小心了。记者了解到,银监会近日曝光了四种主要的非法集资形式,提示公众注意防范。非法集资形式多样,手段
隐蔽,欺骗性很强,但其最主要的特征是以高额的利息、回报或收益等为诱饵吸引公众。
非法集资手段主要有四类
银监会提示,非法集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以还本和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直接或变相负债的方式,向不特定公众进行融资活动;二是以支付高额股息、红利为诱饵,通过募集股权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三是以签订商品经销、产品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等形式,对社会不特定公众变相募集资金;四是未经批准,擅自以委托理财、中介服务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
总的来看,非法集资共同的特征是:以高额的融资利息、投资回报或理财收益等为诱饵;集资者不具备法定的集资主体资格;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集资;行为性质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出资人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据央视报道,近期国内一些地方又出现了数额巨大、形式隐蔽的非法集资活动。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的机构做了一个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在全国十个省,已经发现大型非法集资案例达到170多起,涉及金额100多亿元。
参与非法集资风险极大,银监会相关人士提醒说:“非法集资是违法活动,出资人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非法集资的资金大多挪作他用,中饱私囊,少数出资人侥幸获得回报,但往往都是拆东墙补西墙,给大多数投资人造成重大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老掉牙手法仍能套住巨款
北京一家公司老板以最低5%、最高20%的高额利息为诱饵,从30多名事主处筹得资金人民币1500余万元,但最终由于经营不善,集来的钱都赔了进去。该公司老板给事主签下延期欠条,还声明开发新项目,最后该项目仍未开展起来。最终,该公司老板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提起公诉。
养蚂蚁、种芦荟高价回收;万亩大造林、防护林认养等等,据记者了解,不少非法集资的手段是多次出现过的老掉牙手段,却仍能套住不少人。而出现在大城市的,最多的是所谓“原始股”非法集资,受骗上当的甚至有退休大学教授。
银监会提示,参与社会集资活动,应该审查集资主体的资格和行为是否合法。而“不要轻信高额回报”,这个最简单的法则就是防止受骗最有效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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