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社会保险基数。与2005年相比,今年月缴费基数下限增加了107元,而上限则增加了2631元。
据介绍,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数据,200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0957元,南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342元,2006年度南京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即依据这两个数字计算。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市本级、江宁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的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005年度南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9342元的300%确定,即月7335元;下限按200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957元的60%确定,即月1048元。
2005年度,市区及江宁区职工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4703元,下限为941元。2006年月缴费基数下限较去年增加了107元,而上限则增加了2631元。为什么上限提高的如此多呢?据介绍,之所以大幅提高上限,是考虑到南京市一些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多缴多得”原则,今后这些企业职工享受的社会保障水平也会相应较高。
溧水、高淳、原江浦、原六合四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每月5238元,下限为每月1048元。参保企业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参保企业实际人均工资水平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人均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48元)确定缴费工资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