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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九月银行金融机构发生欺诈案67件 同期降30件
2006-11-03 09:01:00 作者:但有为  来源:上海证券报
    银行业反欺诈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昨日在银行业反欺诈国际研讨会上透露,今年1-9月,银行业共发生欺诈案件67件,较去年同期下降30件。其中,发生百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37件,同比下降26件。

  他还透露,在反欺诈法规建设方面,银监会明年将进一步推动《非法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取缔办法》和《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办法》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构建起健全的法律体系。

  除了继续在法规 建设方面加强努力,刘明康认为,在银行业改革的过程中,防范金融欺诈和犯罪还应依赖于良好的公司治理和严格的风险管控。

  “反金融欺诈和犯罪不能仅依靠银行业监管机构自身,我们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他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刑事犯罪侦查、起诉、审判机关进行合作与配合,共同建立银行业反欺诈的教育、预防、惩处体系和机制。”

  据他透露,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在建立诚信举报机制;中国银监会已经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签署了监管合作备忘录;和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最高人民法院的防范和惩治金融犯罪的合作机制也正在磋商之中;中国银行业协会也起草了倡导正直品行的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此外,由于金融欺诈和犯罪日益呈现出国际化的特点,因此刘明康认为,银监会还需要与国外银行监管当局及反欺诈机构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以共同构筑防范金融犯罪的坚强壁垒。
编辑: 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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