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董天刚
2006年8月,中国保监会颁布了新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并于9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健康险的销售和赔付作了详细规定,同时规定2007年1月1日,返还型健康险退市。昨日,平安人寿针对客户同时投社会保险和商业健康险,理赔时易形成冲突,率先公布了健康险“新政”。 健康险之间可转换
平安人寿总经理助理柳志坚介绍,平安的新险种按客户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分别设计了两款产品,设置了转换条款。客户购买住院费用医疗险后,可转换医疗险合同。
比如客户李先生,30岁,工作稳定,有社会医疗保险,因此购买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一年后,工作发生变动,暂时不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那么李可以将保险转换成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只要李按时交保险费,自他申请转换合同的下一个保单周年日起,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合同即开始生效,原合同终止。同时,原合同投保书、相关投保文件、批注等将继续有效。
新险增设犹豫期,客户签收保单后,有10天的犹豫期,如果客户此时提出撤销合同,公司会无息退保。
重疾险种将更丰富
保险专家提醒,买健康险,应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收入水平来确定合理的投保额度。以重大疾病险为例,现在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一般在十几万元左右,因此普通人购买10万元至20万元的额度较为合适。
同时,买重疾险并不是保得越多就越好,一般而言,按照个人健康状况和大众最容易患的疾病种类来投保比较合适。明年在普通医疗险种上,市民也将面临更丰富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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