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丁先生反映:我是昌平区的农村户口,听说目前北京市已经推出了“农村养老保险”,有些区县的农民已经参加了这个保险,但是我们这个村还没有动静,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参加这个保险。对此我很着急,希望能够尽快参保,得到相关的保障。
回复:记者1月5日致电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市劳动保障局农保处的相关人士介绍说,《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指导性意见》已于200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当年,相关各区县陆 续开始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对于昌平区农民户口人员来说,该区是在2006年底开始推行农村养老保险的。
不过与城镇居民参加的各项社会保险不同,北京市农村养老保险采取的是自愿参加的原则,而不是强制性的推行。因此,各区县对于这一保险,基本上都是在各乡镇中逐渐推开,优先在一些富裕的乡镇推行。具体来说,农民参加这一保险的资金有3个来源,首先是市财政和区县财政的补助,其次是村集体要为农民出一部分钱,最后个人也要交一部分钱。
由于这些特点,对于一些村集体收入相对较少的村镇,推行这一保险的步调可能就会相对略晚一些。不过,如果相关人员急于参加这一保险,也可以不等待统一安排的参保,而是直接到所属社保所自行参保。但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就必须同时缴纳自己和村集体应出的两部分资金,只能享受到市财政和区县财政的补助。
据介绍,根据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本市将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优先鼓励城市化进程较快的朝阳、海淀、丰台等地区的农民参保。在“十一五”时期,本市会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使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60%。
本报记者 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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