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06———年终专稿人身保险篇
记者 方华
编者按
2006年对中国保险业来说,是“大事多,喜事多,新事也很多”。首次以国务院名义颁布的“国十条”,表明我国政府已从战略高度把保险业发展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布局中加以谋划,使保险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而作为国民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保险业一系列大手笔的动作,不仅创造了保险业“十一五”开局的辉煌,更为中国保险业的 超越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今日起,本报保险新闻版将陆续推出年终专稿《回眸2006》,今天推出第一篇:人身保险发展篇,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岁末年初,一场“保险第一股”登台亮相的“跨年之旅”,激起市场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关注和了解中国寿险业的未来。
“‘人口红利期’将孕育寿险业发展十年黄金期”、“寿险业保费收入复合增长率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将快于GDP增长速度”等等,各大权威机构分析师们在基于各项数据分析之后,纷纷对寿险业发展给予了良好预期,这也成为诸多投资者们近一段时期内的案头必读。事实上,所有源于投资需要的分析预测,和所有源于良好预期的投资取向,都和2006年这个特殊的历史时点,有着不解之缘。
根据保监会统计数据,今年以来保险业保持快速、健康发展态势,仅仅是2006年的前11个月,全国保费收入一举突破了往年始终未能突破的5000亿元大关,其中人身险保费收入的贡献率不言而喻,累计近3798亿元,另从赔款和给付情况看,2006年前11个月,人身险中人身意外伤害险、健康险和寿险三项总计赔款和给付达到563亿余元,较10月份统计数据有稳步提高。
在这个对保险业发展极具历史意义的年份里,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人身保险业,正处在一个“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发展”的关键时刻,一个快速发展的“临界点”。
政策空间打开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在“十一五”开局之年,2006年6月,首份以国务院名义正式发布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第一次提出了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保险业对于建设和谐社会的功能和作用首次得到政府高度重视,商业保险的地位和价值首次在全国范围内获得高度认可。从“三大功能”提出到保险资金运用“解禁”,业内普遍认为,“国十条”打通了保险业发展的所有通道,保险业站上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
在此后保监会发布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进一步明确了“到2010年保险深度达到4%、保费超过1万亿元”的业务发展目标,据中信证券分析预测,保险业年均增长将超过15%。值得一提的是,10月份《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明确,要“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保险业发展被提至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业内各方评价一致认为,保险业发展政策空间巨大,而作为一种稀缺资源,政策扶持的价值将会在未来发展中得到进一步体现。
“随着金融管制放开和保险业扶持政策的陆续出台,保险业发展正处于飞跃发展的一个临界点。”中信证券分析师黄华民认为,对寿险业而言,人均GDP突破2000美元是一个临界点,2005年我国人均GDP达到1715美元,按当前GDP增长速度和人民币升值幅度,2007年中国人均GDP会超过2000美元。“十一五”期间保险业资产在金融资产占比有望从4%提升到8%,寿险公司将是支撑保险业资产快速增长的主要推动力。
“而未来5至10年是建立覆盖全民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的关键时期,寿险市场面临着重大发展机遇。”黄华民认为,长达10年的“人口红利”期、金融体制改革推动家庭金融资产结构调整、中等收入群体兴起提升寿险消费需求等重大因素,将成为未来5至10年寿险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的物质保障。
“更何况,欧美国家在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后才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并没有完成这一积累过程就过早进入了老龄化,‘未富先老’的显著特征也要求2015年前国内寿险市场需要有一个超常规发展阶段。”黄华民分析说,“十一五”期间国家已经并且将要出台众多的保险业扶持政策,正是出于这种考虑。
资本市场扩容“在位者”独领风骚
如果说规模经济与品牌偏好是“在位者”的竞争优势,2006年,各项政策扶持手段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便是让“强者愈强、优者更优”,使得“在位者”的竞争优势更趋明显。2006年在投资业务领域,受保险资金投资商业银行股权、基建项目等政策利好驱动,跨过投资门槛的寿险业巨头纷纷以大手笔投资商业银行股权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分体现出小型寿险公司难以企及的投资渠道便利性和优越性。
“尤其是已上市的寿险公司,拥有更通畅的资本补给通道,有利于把握住未来业务爆发性增长的机会,如收购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股权等进行综合经营试点。”黄华民称。
随着股权投资、境外投资和基建投资等渠道的放开,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获得了“稳步提升”的市场预期。事实上,构成寿险公司利润来源的“死差益、费差益和利差益”三大类别中,目前多数寿险公司的利润来源,“主要依靠1999年6月10日以后签发保单所产生的利差益。”
据中金公司研究部分析员周光分析,在目前对预定利率监管仍然十分必要的情况下,寿险公司投资收益率的高低尤为关键,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盈利多少,甚至会影响到偿付能力安危,目前困扰投资的最主要因素是因流动性泛滥造成的债券收益率过低,展望未来,预计新的投资渠道还可能逐步出现,投资收益率应能得益于投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央行决定于1月15日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之前,2006年央行已经连续两次升息,缩小了存款利率与预定利率的差异,为提高保单吸引力和产品利润率,寿险巨头在经营上更加注重内含价值,发展对利率变化相对不敏感的风险型期缴业务。“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两家公司都加大了个险开发力度,提高了首年期缴比例,改善业务结构,有助于产品利润率提高。”黄华民称,事实上,保险巨头综合经营试点将有利于商业银行利用其庞大网络和客户基础发展银保业务,资本市场大扩容也将促进与股票债券市场挂钩的寿险产品销售。尤其对“在位者”而言,业务规模扩大将推动费用率进一步下降,这意味着保单成本的下降,显然对“在位者”构成重大利好。
规范中发展让保障功能更“纯粹”
2006年,首个《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出台和“重疾险”标准定义的出台,成为影响人身保险业规范化、专业化进程的两大事件。事实上,在各大寿险公司着力改善产品利润率的同时,消费者恰恰表现出抢搭“末班车”的心态。
作为规范和统一行业内重大疾病保险使用疾病定义的重要举措,重疾险标准定义的出台,为消费者比较选择重疾产品提供了便利,以最大限度避免因定义不统一而出现的各种纠纷。而首个《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首次对健康保险经营条件、产品、销售、精算和再保险等方面作出了系统规范,为促进专业化经营,该办法首次明确了生存给付责任,即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
按照监管层立场,在规范发展的同时,生存给付责任的明确,一个重要目的是希望人身保险的保障功能更趋纯粹,使产品担负的保障功能更加单一完善,投保人因此获得更高的保障程度,而对于保险企业,在发展理财型产品的同时,可在保障功能上多做文章。有分析认为,返还型健康险赔付率居高不下导致保险公司存在较大经营风险的现状,是监管层叫停该险种的重要原因,其次,目前返还型健康险产品的结构、保障范围和价格仍沿袭旧生命表,已不符合市场要求。但据了解,很多保险营销员在各公司“返还型健康险”即将退市的前几个月内,都取得了不俗的业绩,原因在于很多投保人依然难以去除“有病赔款、无病还本”的消费情结,由此看来,要引导一部分大众的“纯保障”消费理念,尚需时日。
当然,不论是重大疾病标准定义的制订,还是健康险生存给付责任的明确,这都是在向市场发出一个明确的信号:人身保险业正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当保障的内在需求日渐突出,在规范中寻求发展是其顺利步入上升周期的必经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