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网站4月5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7年4月16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调整之后存款准备金率将执行10.5%的标准,这是自2006年7月以来央行第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累计上调幅度已经达到了3%。
央行在本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的同时还表示,未来将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工具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保持流动性水平基本适度,防止货币信贷过快增长,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法定存款准备金是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是指中央银行强制要求商业银行按照存款的一定比率保留流动性。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能直接冻结商业银行资金,抑制银行信贷资金过快增长。
央行频繁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主要原因是对冲目前过剩的流动性。根据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止2月底,银行体系存款余额为35.9万亿,贷款余额则为24.8万亿,银行体系内尚有11.1万亿闲置资金,相当于目前A股市场的总市值水平,这部分资金宣泄的压力依旧很大。
虽然此前5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而且央行更是在3月18日起上调了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由2.52%提高到2.79%。但这一系列举措并未能有效遏制目前市场上过剩的流动性,贸易顺差依旧在持续扩大,外汇储备也不断增加,这导致了人民币升值预期进一步被强化,流动性过剩加剧。
巨大的过剩货币正在强劲地推动中国的资产价格上涨,随之而产生的资产泡沫风险也日益扩大,因此央行在此时选择连续第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正是为了加强回收过剩的流动性。
如何有效运用各种货币工具,真正有效回收流动性,解决目前越调越涨的现象将是央行面临的主要问题。
自2006年年中至本次调整之前,央行5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具体情况分别是:
2006年6月16日宣布,从2006年7月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至8%;
2006年7月21日宣布,从2006年8月1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至8.5%;
2006年11月3日宣布,从2006年11月1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至9%;
2007年1月5日宣布,从2007年1月1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至9.5%;
2007年2月16日宣布,从2007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至10%。(云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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