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启用的新版车险由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几家大公司制定,将覆盖全国1亿多辆机动车
本报记者 曲哲涵
日前,中国保监会批复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申报的“2007版车险A、B、C行业条款”,并决定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用。
2006年7月1日,伴随着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制度的实施,国内车险市场开始启用行业基本条款。今年的“升级版”,除原有车损保险、机动车三者险外,还新增了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等2个主险,以及玻璃单独破损险、车身划痕险、车损免赔额险、不计免赔额险等4个附加险,使行业条款囊括了8个险种。所谓A、B、C款,是指三套“车险套餐”,每一套内都包含以上8个险种,各款的保险责任、费率水平基本相同,只在险种搭配、保障细分和免责内容上略有差异,供消费者选择。
“行业条款”并不强制执行,各公司可另行开发新产品。但据了解,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接纳了行业推荐。这意味着,今后一段时间内,全国1亿多辆机动车将基本被这三款车险覆盖。
■新版车险保费略高于旧版,旧车保费增加较多
车险产品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主险保费的风险测算系数——车价、车龄、驾驶纪录等;二是能提供更多细致保障的附加险。
由于2007版行业条款不仅对四款主险的保障责任、费率做出规定,还包括四款常用附加险,使其总体上趋于同质化,让消费者在选择时更加省心,不用考虑价格高低。
以一辆2006年购买的“君越2.4”为例,新车购置价为20.98万元。若4月1日起保,最终三款保费总额分别是:5321.7元、5231.7元、5212.6元,相差不大。
与2006版行业条款比,新条款保费总体上略高。业内人士举例说,一辆10万元的车,去年投保三者险保额10万元、车损险保额10万元、盗抢险保额10万元、划痕险保额5000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1万元,再加上玻璃破碎险和不计免赔附加险,保费总计4541.7元;若今年投保同样的险种组合,则需保费4611.7元,贵了70元。
在总体价格略高的基础上,新版条款中对旧车的保费再行调高。仍以上述投保组合为例,一辆使用4年的原价10万元的车,旧版保费4475.26元,而新版保费是4739.06元,增加了263.8元,涨价幅度还是挺大的。
■酒后丢车不赔偿,女性驾驶员保费打九五折
新版行业条款通过一些“特别规定”,进一步凸显了保险对交通安全的辅助管理职能。
新版A、B两款的盗抢险均将“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是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用车”列为免责条款。就是说,司机酒后丢车,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业内人士表示,这么规定是为了限制司机酒后开车的危险行为。
新版条款还规定,女性驾驶员的保费打九五折。这是因为女性驾驶员出现小刮、小蹭相对较少,总体上男性驾驶员的保险赔款往往要比女性驾驶员高,所以借鉴国外经验,男性驾驶员的保险费率要高于女性驾驶员。
此外,新版行业条款仍然保留了一些鼓励安全驾驶的系数调整原则:全年无事故,续保时优惠10%;来年再无事故,再优惠10%,最高可优惠30%。算一算,优惠额度还是相当诱人的!
■必要的规范不等于垄断,不过保险公司也应降低成本
“行业条款”让投保者省了货比三家的麻烦。但也有人认为,这毕竟是行业协会牵头几家大公司做出的“决定”,似乎有串谋定价和垄断市场的嫌疑。更何况,“行业条款”比以往一些市场化的产品价格高,新版比旧版价格高,全国有上亿辆机动车,加起来,蛋糕可不小呢。
此外,保监会从2006年起颁布了“限折令”,规定各公司不得低于七折销售车险。有人说,价格统一,再加上险种统一,市场不就成了“铁板一块”吗?没有充分的竞争,投保者利益如何“最大化”?
必要的规范不等于垄断。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就这个问题回答说,由行业协会来制定有关险种的统颁条款符合国际惯例。很多新公司缺乏数据,没能力独立开发产品。
保监会财险部副主任董波指出,行业标准并不涵盖所有东西。保监会鼓励各公司开发个性化产品,丰富和完善产品体系。车险价格统一后,会促进各公司转变经营理念,增强售后服务。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郝演苏介绍说,任何国家的车险市场成长初期,都面临恶性价格竞争的难题,也都采取类似的手段进行规范。“限七折”,是有关部门对全行业经营情况进行测算后得出的标线——目前车险行业平均成本差不多是65%,如果低于七折销售,保险公司的经营难以为继,保户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我国财产保险综合成本率从2005年的97.7%上升到2006年的102.7%,车险在财产险中占七成以上份额,成本同样不断走高——除了恶性价格竞争之外,由于保险公司管理不善造成的铺张浪费、骗保损失等也是重要原因。据估算,仅北京市2000年至2006年因骗赔造成的保险损失就达28亿元!
近年来国内私家车数量增长很快,保险公司尤其是几家大公司,车险的“盘子”相当大,保单平均成本也应逐渐降低。采访中,不少车主希望保险公司能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自主创新也好,行业统颁也罢,能让消费者享受价廉质优的服务,才是最好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