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一天下午,李先生在家看着报纸喝着茶,优哉游哉好不自在。这时电话响了起来,李先生老大不高兴地接起来:“喂,是谁啊?”“是我啊,××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小赵。”“哦,有什么事吗?”“是这样,我们公司最近新推出一个医疗险产品,你有没有兴趣看看?”“医疗险?我去年不是已经买了重疾险吗?不要!”李先生啪一下就把电话挂了。
隔了几个月,李先生晚上出去跟客户吃饭,多喝了几杯酒,结果晚上突然腹痛如绞,家人紧急送他进医院,查下来发现是胃出血,医生马上给他做了手术。
第二天,李先生在病床上醒过来,想起自己买的重疾险保单,立即打电话给代理人小赵。问他这种情况能不能赔,小赵一听就说:“胃出血不是重大疾病,当然不能赔。当初我让你买医疗险你又不买,你现在这种情况医疗险是可以理赔的。”李先生听了,后悔莫及。
现实生活中,像李先生这样以为买了某一种医疗/健康险,自己的医疗健康保障就全面了的人不在少数。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全面的医疗健康保险保障通常由普通医疗保险产品和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组成,前者的给付门槛较低,能够弥补客户一般疾病的手术和住院支出,后者以客户确诊罹患重大疾病为给付条件,提供大病经济救助的功能。
重大疾病保险与终身寿险、短期医疗险在所属产品类别、给付条件、保险期、保险金额、现金价值、产品功能等方面有显著不同:
产品 |
重大疾病保险 |
终身寿险 |
短期医疗险 |
产品类别 |
健康保险 |
人寿保险 |
健康保险 |
给付条件 |
确诊罹患重大疾病 |
身故 |
住院治疗 |
保险期 |
长期 |
长期 |
一年期 |
保险金额 |
较高 |
较高 |
—— |
保险费 |
均衡费率 |
均衡费率 |
自然费率 |
现金价值 |
无 |
有 |
无 |
产品功能 |
大病救助 |
财务保障 |
医疗费用/收入补偿 |
总的来说,一般的寿险产品是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适合防范家庭因为失去经济支柱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重大疾病保险则是当被保险人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提供经济救助,弥补被保险人昂贵医疗费支出的保险。而短期医疗险是以被保险人进行治疗为给付条件,一般用于弥补被保险人为治疗常见疾病的住院费用、手术费用支出等的保险。
因此,消费者应该根据自己的不同需要,购买不同的保险产品。一般来说,一份全面的人身健康保障应该至少包括:终身寿险、短期医疗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如果消费者还有投资、教育、养老等方面的需求,则应再另外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
在这其中,重大疾病保险是相对复杂和特殊的险种,消费者对于它的了解程度也最低。重大疾病保险是以重大疾病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在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确诊患有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则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因此,重大疾病保险可以在以下这些方面为客户提供帮助:
l 弥补客户即时采取治疗(例如手术)的花费;
l 弥补某些重大疾病的长期治疗费用(例如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长期且定期的肾脏透析治疗);
l 弥补伴有后遗症的重大疾病患者的长期护理费用。
最近,信诚人寿根据保监会新出台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进一步完善健康保险产品线——推出了附加[及时予]长期疾病保险。附加了[及时予]后的信诚健康险产品将给予客户更多更全面的保障。
此次推出的[及时予]创新引入了“及时援助”利益,在某些疾病未发展至“重大程度”的初期阶段,及时提供部分给付,给予客户及时治疗的经济支持,防止疾病进行至威胁生命的程度。这也正是信诚致力向消费者提倡的全面医疗健康保障的一部分。
信诚倡导的全面医疗健康保障意味着,客户一般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费用,可以通过住院医疗费补偿、住院津贴和手术津贴等短期医疗险得以弥补;如果客户不幸罹患28种重疾之一,重疾产品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将会大大减轻客户昂贵治疗费用的压力。若客户不幸罹患某种严重疾病,但又没有达到通常重大疾病保险的赔付要求,那么客户可以通过[及时予]长期疾病保险的及时援助保险金,获得必要的经济支持进行治疗,防止疾病的加重直至彻底恢复健康。
无论是单一的短期医疗保险产品还是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不是全功能型的健康险产品,不能提供所有的疾病或医疗保障,为此,信诚配备全面的产品线,方便客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自由搭配和组合,建立自己的健康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