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轲 北京报道
“在机动车交强险业务经营满一个完整年度后,保监会将对各个公司的交强险经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并统一向社会公布全行业交强险的经营情况。保监会将按照保险公司整体盈利和亏损情况,要求或允许保险公司调整保险费率。”4月23日,保监会新闻发言人、主席助理袁力对近日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大盈”置疑首次做出公开回应。
目前,市场对该强制性险种的质疑焦点集中在,是否遵循了当初规定的“不盈不亏”原则,是否存在暴利。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朱俊生博士表示,所谓“不盈不亏”应该包含在费率结构中无利润项、纯保险费无盈无亏和附加保费即管理费无盈无亏三个方面。
此前曾有媒体引用重庆市保监局统计数据称,自2006年7月1日到2007年3月底,重庆市交强险保费收入2亿元,赔付金额2438万元。2007年3月份,交强险赔付率为11.7%,较商业险的55.7%低了44个百分点。
但袁力认为,目前交强险的实施未满一年,各项财务数据还不能反映一个完整业务年度的经营情况。
目前,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已收到来自11个省、市、自治区50多人关于交强险的授权委托书,其中交强险的费率厘定是集中关注点。
以中国台湾地区为例,“台湾对该险种的费率厘定方法进行了公示,其中334.61元/件的业务管理费用细分了精算及研究发展费用、人事成本、保费查询中心的资讯传输费用等若干项,并列明每一项的费用水平。”朱介绍。
“费率到底由哪些因素构成,保监会应该做出明确的解释。” 该所律师刘家辉称。
袁力表示,交强险的费率拟定过程中,专门项目组通过对赔付费率的整合,运用精算模型和方法,分析了新环境下保障范围、赔偿标准,强制性要求,及机动车数量增加、投保面扩大等变化因素对出险频率和案均赔款的影响,分别测算了多种责任限额项下交强险费率水平。
对于今年7月是否会调整交强险费率水平,袁力认为,作为去年的一个财务年度,现在保监会已要求保险公司对交强险险种进行精算评估和财务审计。保险公司将上报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和精算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保险评估准备金报告,以及外部对审计金的财务报告。
但由于今年7月1日,投保者将面临交强险续约,亦有观点认为,保监会应在此前确定新一年度的费率,否则会影响投保人正常续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