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送礼花样越来越多
买房送礼,花样越来越多。随便翻开北京青年报或其他的房地产杂志,你都会看到很多房地产广告有送礼的内容:有送“家当的”,如花园之星就打出了从即日起到7月10日买房送全套家电的广告;有送购物券的,如世捷座到本月底期间买房将获赠国美电器购物券;有送“ 健康”的,如有的楼盘送健康运动卡;有送旅游的,如有的楼盘推出了“欧洲之旅”;甚至还有送“户口”和车的……可谓五花八门。
从送礼的广告内容不难看出,推出送礼的楼盘多不是热销楼盘。在北京某知名房地产代理机构的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采用送礼促销,不外乎三种情况。一种是销售出现问题,而基于房地产“买涨不买落”的定律,只能采用送家电、送其他等送礼的方式变相降价;一种是开盘之际造势,为加快销售速度,快速回笼资金而采用的惯用手法;一种是尾房时采用的销售手法。因此,从这个角度看“送礼”,不是炒作就是变相降价。
■买房送礼羊毛是否出在羊身上
面对类型各异、花样众多的买房送“大礼”,最容易让购房人产生疑义的就是“礼”到底是送的,还是已经含在房款里由购房人花钱买的?
一位业内人士肯定地告诉记者,无论是“精神”层面的还是“物质”层面的礼,羊毛出在羊身上是毫无疑问的,尤其是那些与房子“无关”的“礼”,如家电、车等,开发商不是生产商,在送的时候,里外里都是把这部分花销算出来的,只不过,可能开发商买比购房人自己去买要便宜,因为一般开发商都能拿到批发价。同时,这位业内人士还提醒买房人,如果“大礼”与房子有很强的关联性,例如送精装、送洁具等,买房人要看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标准和交付条件,如果送的“大礼”本身就包含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标准和条件里,送“大礼”则完全是炒作。将交付标准中的内容又当做“大礼”再送一次,这类促销活动登在广告上,有误导购房者的嫌疑。
■送礼、收礼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买房送“大礼”,从法律上讲,是属于附义务的赠与,根据《合同法》,“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具体到买房送“大礼”来说,送礼、收礼的双方则有如下的责任:
1.对购房人而言,收开发商“大礼”的相应义务,就是一定要买房子。如果“大礼”也收了、房子也买了,事后无论何种原因又退房的,所收的“大礼”也要一并退回去,如果“大礼”经使用已坏损,还应按照相应的价值予以补偿。
2.对开发商而言,既然是附条件的送礼,就要在附义务的限度内,对“礼品”的质量承担与“礼品”销售者相同的责任。
3.同样对于开发商,如果明知所赠“礼品”有质量瑕疵又不说,或者保证无瑕疵,而“礼品”的质量问题给购房人造成了损失的,那么开发商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买房送礼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五千元。”“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有一些买房送“大礼”的活动是采取抽奖方式进行的,如果活动中存在上述三种情形之一,这个送“大礼”活动就有可能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此,监督检查部门则有权责令其停止有关活动,并可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此外,有的业内人士还认为,买房送礼,实际对买房人而言是“得不偿失”的一件事,因为除了“羊毛出在羊身上”不说,很多买房人收“礼”后心理上容易放松“警惕”,就有可能会忽略一些问题或不好意思再去找开发商砍价。
■买房人收礼该注意些什么
买房送礼的花样越来越多,因此而出现的问题和纠纷近几年也越来越多。买房送礼,开发商和买房人都要注意什么?送礼方,尽量送成品化程度高、质量好的产品,并与“礼品”的提供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的义务和责任,比如产品的售后服务,一旦需承担责任,可依约追偿。而对买房人而言,别轻易为“大礼”所迷惑。对于受赠物的售后服务和保修等,最好与赠与人有书面的约定,不妨直接向赠与人索要赠品的保修卡、合格证等证明;要清楚受赠是有随附义务的,即便是因房子质量问题而退房,你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赠品还是要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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