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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承受“七万黑车”之痛
2004-10-15 12:00:00 作者: 来源:

    10月14日《信息时报》报道,广州将立法禁止电动车上路。上月23日广州交警首次明确广州不准备给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也不让上路的表态,在制订中的《广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草稿》得到进一步确认:广州仍将不让电动自行车或助力车上牌、上路。据统计,目前广州共有电动自行车7万辆左右,这些车全都是“黑户”。

  电动自行车就像当年介于座机电话和手机之间的小灵通一样,得到那些既买不起汽车、又不愿挤公交车或踩脚踏自行车的人们的欢迎,几乎是必然的。电动自行车的命运,也像当初的小灵通一样,在中国不同的城市经历着不同的命运,像我所在的杭州是允许它上路的,而在广州却要将它们“赶尽杀绝”。

  电动自行车到底该不该上牌、上路,争议目前尚未有定论。这条消息真正令我感到震惊的,是广州决定立法禁止时,全市已经有了“七万黑车”。

  “七万黑车”这个数字,毫无疑问凸现了广州市有关部门的立法滞后。电动自行车在城市中行驶是利是弊,政府部门和立法机构应该基于自身城市现状,作出前瞻性的判断并出台相应法规,为何不在“五千黑车”、“一万黑车”时就及早立法?而非要等到有了“七万黑车”,才开始决定立法禁止?据报道,上月23日,广州交警才“首次明确”不准备给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那么,在“首次明确”之前,广州市民买电动自行车并骑着它上路,是不受法律禁止的。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只是明确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了非机动车的范畴,并未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何以一夜之间,这七万辆车都要成为“黑户”?

  接下来更重要的问题是,政府立法滞后带来的后果,这“七万黑车”之痛,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交警“首次明确”和相关法规正式实施后,市民固然不会再去买既不能上牌也不让上路的新电动自行车,但这已有的“七万黑车”的出路,却不能不考虑。

  买辆电动自行车要花两三千元,这对普通工薪阶层是一笔不小的钱,七万辆车就更是一个大数字。据报道,广州交警部门开始对无牌助力车上路行驶进行纠正教育和处罚,已有多辆助力车被以“非机动车无牌上路行驶”为由而查扣,罚款50元,由车主持购车发票领回被扣车辆。既然今后不能上牌和上路,自己不能骑,也不可能转让给他人,这车领回来又有什么用呢?我认为,如果广州真的最后决定立法禁止电动车上路,政府应该负责折价回收以给予车主一定补偿,而不能让车主为政府的立法滞后负责,独自承担“七万黑车”之痛。

  事实上,电动自行车是有着其现实需求的。今年7月9日,广东省自行车协会就曾向省政府递交专题报告,申请允许电动自行车在全省各地上牌上路,广东省人大代表也在“两会”期间专门提出“要求政府解除禁令,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建议。而只要法规明确,管理到位,电动自行车的许多弊端是可以解决的,比如可以规定电动车必须限速以解决“轻摩化”的趋势、规定电动车不能上机动车道以解决与机动车抢道的问题、把好电动车质量关以防车子频频出问题等等。即使万不得已要立法禁行,也必须考虑如何解决现有“黑车”的出路问题。

编辑: 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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