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要零用钱须先签合同
2005-04-16 09:41:20 作者: 来源: |
花钱大手大脚、喜欢攀比,已经成了城市孩子的通病。假期一到,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多了,花钱的地方也多了。同学聚会、新年礼物,不少中小学生的零用钱不够花了,得经常向父母透支,还有孩子已经打起了压岁钱的算盘…… 为此,省城的父母们不少拿出“理财教育”绝招,和孩子签一份“零用钱合同”。然而,不少爸妈煞费苦心执行时,却往往在祖父母处遭遇“暗礁”。 绝招:“零用钱合同” 爸妈:明签合同零用钱不能“违约花”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零用钱60元,其中20元用于购买书籍,20元公交车费,10元自由支配,其余10元存入银行卡……乙方若无节制花钱造成透支,甲方有权在下一月将其零用钱减半;乙方若坚持每月存款10元,一年后甲方将给予乙方与存款相同数目的奖金作为奖励……”这是某初级中学一年级学生小叶和爸爸签定的一份“零用钱合同”。 叶先生介绍,因为儿子花钱不懂节制,想用合同给他一些约束,奖惩分明的契约形式可能使孩子改掉乱花钱的坏习惯。 暗礁:爷爷奶奶不乐意 祖父母:暗里塞钱理财教育形同虚设 叶先生原想通过这种方式锻炼儿子的理财能力,可没想到,合同签了不到3天,得知消息的爷爷奶奶便打来电话:“怎么把做生意的那套拿到家里来?……和儿子签合同,太没人情味!你每月给我们钱,是不是也要和我们签养老金合同?!”在自己父母的“高压声讨”下,叶先生只得和儿子终止了这份“零用钱合同”,而儿子花钱大手大脚的坏习惯也依然如故。 对父子签定“零用钱合同”,更多的祖父母采取“两面派”政策。明里表示支持理财教育,却时常在偷偷地塞钱给孙子孙女,以防他们“没钱坐车、没钱买吃的”。省会某学校的张佳颖说,除了父母给的零用钱,每个月她还可以从爷爷奶奶那里得到零花钱。 专家观点:签定“零用钱合同” 是孩子学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好机会。这不仅是理财教育,更是孩子心理素质的锻炼。但专家认为,合同内容不宜定得太死,要让孩子有自己安排的空间。 专家说,祖父母的干涉行为,我们称为“隔代亲子冲突”。既然父母和孩子有约在先,祖辈就不应干涉。偷偷塞钱给孩子,会使他们从小轻视规则,甚至养成不守信用的坏习惯。而因为不赞同这种教育方式,当着孩子谴责其父母,更会使孩子因不知该听哪方意见而导致价值观混乱。长此以往,孩子将变得很难教育,甚至性格扭曲。所以,家长们一定要先统一意见,再对孩子进行教育。 海外家庭理财教育 中国父母教育孩子存钱,而在国外,不少家长更乐意让孩子学会透支。当孩子喜欢某样东西却无力购买时,父母们会先借钱给他,并和他签定贷款合同,制订分期还款计划。孩子们可以通过存钱、做家务等形式,一点一点将贷款还清。不少父母认为,让孩子为透支还款,可以锻炼他们的理财能力。而严格执行贷款合同,则又是信用的锻炼。当然,要达到这两个目的,先决条件是父母不能因为心软而自己先违约。 (张小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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