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2200元成为某物业公司“时光商务度假”会员后,可免费入住该公司在世界各地的会员酒店,此等好事却令消费者利先生和杨先生空欢喜了一场。
◆2200元换来“空头支票”
一周前,深圳罗湖区某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给利先生打来电话,极力推介该公司“分时度假”服务。该公司工作人员称,如果加入他们的俱乐部,在全国任意一个城市旅游时,该城市都将有人安排导游免费陪同,并有车辆接送。爱好旅游的利先生经不住诱惑,交了2200元成为该公司“时光商务度假”会员。近日,利先生想利用假期到海南旅游,顺便向该公司声称的会员单位———亚洲酒店交换联盟预订住宿。没曾想对方竟说亚洲酒店交换联盟并非该公司会员单位,利先生在此预订住宿根本不能享受优惠。
杨先生也同样交2200元在该公司办理了一张旅游卡。该公司推销员告诉杨先生,使用这张卡可在该公司指定的旅游点免费住宿。3天后,杨先生拿着该卡到该公司指定的某旅游点消费时,发现这里并不能提供免费住宿服务。杨先生认为该公司存在欺诈嫌疑,当天就向该公司提出退卡要求,对方表示同意。然而,一个月后杨先生去退卡时,对方竟称承诺的退卡期限已过,不予退卡。
◆已有50多名消费者中招
来自罗湖区消委会的消息,近段时间以来,罗湖区消委会及辖区南湖工商所监督站接到类似投诉已有50多宗。罗湖消委会调查发现,某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合资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同时有音像制品出租、车辆停放、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开发和中西餐饮经营等业务。从去年底开始,该公司频频以“某苑时光商务度假俱乐部”、“某苑时光推广部”、“某苑休闲度假村广告公司”等名义,通过打电话的方式邀请客户参加推广活动,并利用讲座、影视、计划书、网站等形式介绍“某苑时光商务度假计划”,吸收不知情的群众为其会员。
同时,该公司以办理商务度假会籍、权益证等名义向入会者收取每年2400元(包括200元办卡费)以上的费用,承诺能为会员提供世界各地分时度假酒店免费住宿服务。在实际操作中,该公司并未能兑现广告宣传中承诺的服务。经过消委会工作人员的积极调解,不少消费者已取回了款项,但因被投诉方的不配合,仍有部分投诉尚未得到妥善解决。
◆罗湖消委会发出今年第二号消费警示
罗湖消委会近日发出今年第二号消费警示称,“分时度假”是一个新兴行业,消费者参加此类活动,一般需先交费2000元以上,高的达到7000多元。而且,其中不少公司往往以能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分时度假服务为诱饵,要求与消费者签订40年合同。
消费警示指出,提供此类服务的不少公司没有权威认证,经营质量难以保障。同时,商家与消费者签订40年合同完全不符合客观实际。从现有的情况来看,这些公司在广告宣传中宣称能提供的众多服务,大多都不能兑现。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这种花钱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事情,参加前要慎重。(苏海强杨剑昌黄超华)
名词解释分时度假
近几年,作为一种旅游消费模式,分时度假开始在我国出现。在国外分时度假又称为星期产权,是旅游业与房地产业、饭店业相结合的产物。分时度假网络系统把遍布世界的主要酒店、度假村组成一个时空共享网络,将酒店度假村的客房以低于酒店正常折扣的价格,按一个星期、30年、50年等时段,一次性出售给客户。在其所购的时段内,均可享受整个度假网络的各种权益和服务。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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