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极高的预付式消费极有可能陷消费者于不利境地。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建议,制定专门法律法规对预付式消费进行监管。
商场、美容院、电信运营商、电影院、游泳馆、洗车等服务行业相继推出了优惠条件不一的会员卡、年(月)票、特殊兑换票(券、卡)等。但消费者一旦支付相关费用,却有可能无法享受相应的服务。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接到大量关于预付式消费的举报。中消协有关负责人指出,由于提供服务的滞后性,消费者在得到一定优惠的同时,却可能面临很大风险:一是由于预交费用,消费者已损失了同期利息;二是办理会员卡,实际上也在一定意义上限制了自己的选择范围;三是办卡、票、券的时候,有些经营者还会提出一些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由于对经营者的财物和经营状况缺乏了解,消费者难以预期所付费用的实际收获,其利益处于不确定状态;五是在商家易主、店方倒闭甚至携款潜逃的情况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据悉,我国已制定《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对发行人的资质、发行价款的总额、发行程序、发行人与会员的协议等方面均有严格的规定。但该负责人指出,在实践中不具备发行资质、超范围发行会员卡的情况仍大量存在,特别是对会员卡之外,以其他形式发行的预付款式证券的监管仍有盲区。
中国消费者协会警示全国消费者,办理各种“卡”时要认真阅读有关规则,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要仔细考察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审慎抉择,避免一次投入过高,承担风险过大。此外,消费者应保留有关章程、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据,发生问题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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