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6日电(记者 孙玉波)中消协近日发布的统计分析显示,2005年,多种形式欺骗消费者的投诉有所上升,投诉主要表现在利用广告、电视、网络、邮购等形式欺骗消费者。
一些经营者利用各种媒体进行诱骗营销活动,夸大其词,鼓吹功效,当消费者发现上当后,经营者携款而逃,消费者损失无法挽回。
一些商品标价不规范,有的根本没有标价,比如一些建材市场和集贸市场很少有明码标价的商品,同样的商品,不同的经营者,价格差别很大。
一些经营者在媒体上做广告,骗取邮购商品费用。消费者汇款后,经营者不发货或发假货。在消费者查询时,谎称商品被海关暂扣需要另交费用,或者告诉消费者原来的产品已没有,增加费用可以提供更好的产品,引诱消费者再次上当。
电视购物、网络购物的实际效果与广告宣传不符,采取低价诱惑的手段推销二手货或残次品,有些网站提供的产品说明夸大宣传,消费者买到的商品与在网站上看的商品相距甚远。而且网站的购销合同一般采取格式化条款,如果消费者不想接受,就无法进行交易。对网上售出产品不承担“三包”责任,退换货条件苛刻,消费者想要退换,困难重重。
中消协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应认真了解网站的资质,对生疏、冷僻的网站提高警惕,尽量选择一些有保障的规模大的网站,争取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避免权益受损。(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