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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占国际定价权 国内首个大宗商品价格指数诞生
2006-11-08 08:42:00 作者:刘华 来源:
    这是国内首个大宗商品价格指数,同时也使“变相期货”合法化之争再起高潮

  11月5日,“中国塑料价格指数”(简称“中塑指数”)在浙江余姚诞生。

  这是由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商务部等指导设立的首个大宗商品价格指数。

  在此之前的今年10月曾在义乌推出“中国小商品指数”。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率先获得“中远期仓单交易”试点,该指数在国内70多家大宗产品交易市场中掀起轩然大波,业界对于“变相期货”是否合法的争议也再次掀起高潮。

  争夺定价权

  11月5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在该指数启动仪式上表态称,工商部门将大力扶持该市场及中塑指数的发展。

  对于中塑指数将改变行业生态,国家商务部发改司副司长王德生表示乐见其成。他说,中塑指数已成为塑料行情的风向标,对于我国抢占国际塑料价格定价的话语权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中塑仓单”已被列入重点商务部宣传推广的电子商务品牌,商务部将继续给予支持。

  事实上,中塑指数的倡导者当首推国家发改委。2004年11月,经发改委批准试点并给予国债资金扶持,中塑交易网(简称中塑网)正式注册。取得该市场交易资格的采购和供应商,通过网络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可在天津、山东、上海、广东、浙江余姚等地6家仓库进行交割。

  在短短两年时间内,中塑网发展会员企业1000多家,塑料年销售量占全国表观消费量的15%以上,交易规模超过了英国伦敦著名的LME交易所的塑料交易量,迅速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品种最全的塑料产品电子交易中心。今年1-10月,其已成交323万吨,成交额达388亿元。

  每天上午9时30分,在余姚市新建路上一幢不起眼的二层楼房内,一批批塑料原料通过互联网滚动交易。而分散在国内各地的几万双眼睛也密切关注行情变化,通过这个平台捕捉商机。

  作为一个完整的指数体系,“中塑指数”由“中国塑料仓单价格指数”和“中国塑料现货价格指数”组成。

  目前,每个交易日的上午10时和下午3时,这一指数都会在中塑交易网、阿里巴巴等数十个与塑料相关的网站上发布。

  “中塑指数的基点为1000,以2005年11月1日的价格为基价,如果当日指数高于前一日,说明价格趋涨,反之则说明价格下跌。”指数的编制者之一、中国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总裁朱金祥说。

  “如果现货价格指数高于仓单指数,说明未来的趋势向下,我会考虑斩仓。”余姚市三强塑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周珂说,今年春节前,他看到国际油价大幅回调,预测到原料价格会跌,为规避风险,他果断抛出库存,春节后在价格最低点再大量购进,从而大赚一笔。

  “变相期货”是与非

  尽管中塑网总裁朱金祥绝口不提“期货交易”,但有专家认为,这种依托传统批发市场建立的电子商务模式具有可复制性,预计将在其他商业领域带来一场“市场理念上的革命”。

  “为什么中塑指数合法,我们却被质疑为非法?”11月6日,浙江嘉兴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一高管对本报记者如是说。2005年11月,该市场被曝涉嫌“变相期货”及挪用亿元客户保证金,遭到多家交易户的控告与起诉。

  据了解,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均按照《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2003版)》设立,但无明确的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曾经参与该《规范》编写的期货业元老童宛生教授指出:“因为是国家质检总局主导完成,在各种远期场外交易的监管上缺乏必要的专业性,只是一个行业性参考标准,其权威性更没有得到各方的认可”。

  今年9月,市场传言《期货业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出台在即,包括嘉兴市场在内的59家企业向有关部门联名上书称,该条例未定义期货概念,却于《期货法》出台前先行界定“变相期货”,极易导致理解和执行上的滥用,特别是在诉讼中可能会误导判决。由于该条例至今尚未颁行,此事暂时没了下文。

  另有消息称,商务部正在修订关于加强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计划与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6家机构共同起草新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以结束国内各大现货远期市场无主管部门统一监管的混乱局面。
编辑: 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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