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 金融界网站资料图)
本报记者 于海涛
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动建立资本市场专业化司法审判制度
“要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投资者的信心!”
2006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表示,“两法”的实施以及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及时跟进,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针对资本市场还没有完全解决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的问题,以及在新环境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他表示,监管层将不断完善法规体系、健全执法机制、提高市场效率。
“面对资本市场,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注意多一分冷静,多一分思考。”尚福林表示。
完善法规体系
尚福林说:“要从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内在规律出发,围绕发行、交易、结算活动,从各类经营主体和中介服务主体的市场准入、治理结构、行政规范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严格制度规范、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他介绍,两法实施以来,证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登记结算等方面法律规章,一共14件;融资融券交易、QFII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47件;审定发布了上市规则、交易结算规则11件。
这些规则的制定和发布,为资本市场法律规则体系进行了全方位的清理和重构,涉及数量之多,变动之大,速度之快,皆为历史之最,法律规则体系已经覆盖了资本市场发行交易结算等各领域。
特别重要的是,与资本市场关系密切的《刑法修正案(六)》、《破产法》的通过,进一步夯实了资本市场的法制基础,资本市场的主要法律关系更加清晰,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记者了解到,另外一些涉及资本市场各层次的法律法规,也正在完善之中。
首先,关于“两法”的补充司法解释正在酝酿中。
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起草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和(三),前者主要涉及公司设立、股权确认、股权转让、股东权利的行使以及股东代表诉讼等;后者主要涉及公司解散和清算,目前这两个司法解释已经完成了专家认证工作。
关于《证券法》,在国债回购、资本证券化、资本市场的侵权行为以及上市公司的并购、退出机制等方面,高院都已经做了大量调研工作,为下一步的有关司法解释积累了素材。
同时,拟议已久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已经由证监会起草完毕,并上报国务院审议。
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修订稿,已经由国务院法制办完成复核,正在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健全执法机制
众所周知,“起诉不受理、受理不开庭、开庭不判决、判决不执行”已经形成了我国证券市场诉讼案件的典型特征。而今后,这种局面有望打破。
“要不断完善执法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证券监管工作的法制化水平。”尚福林说。
他介绍,目前,中国证监会已经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日常监管工作的法制化程度不断提高;建立健全了行政处罚案件查审分离体制,组成了行政处罚委员会,设置了行政处罚的科学决策机制等。
据介绍,在证监会严格惩处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大背景下,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清欠和清理违规担保取得了重大进展,清欠275亿元,依法处置证券公司30家,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另外查处了“科龙电器”、“南方证券”、“德隆公司”等一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依法追究了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要主动跟进,积极研究股权分置改革后市场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落实高管人员个人责任、强化信息披露、建立风险预警为重点,调整监管执法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尚福林说,下一步要切实加大中介机构的监管执法工作力度,明确界定执法尽责权限,提高执业质量,通过发挥中介机构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引导、规范和约束功能,要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投资者的信心。
另外,目前以行政处罚为主而司法处罚介入不深的状况有望改变。
“积极推动建立资本市场实际需要的专业化司法审判制度,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以及其他多元化的纠纷解决制度。”
另据了解,针对多年来罚没款执行难的问题,证监会专门起草了《关于行政处罚罚没款核销及加大收缴力度有关问题的报告》,调整事先处罚决定和事后执行措施,从体制上提出执行监督工作划归稽查部门,以有利于执行工作的开展。
提高市场效率
“改善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强化资本市场的功能、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也将成为今后资本市场法制体系建设中的重要方面。
尚福林表示,要积极完善股权激励、信息披露、风险控制、并购重组等法律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市场主体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自律机制,逐步形成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机制。
同时,继续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适时推出创业板、及时发展固定收益类产品市场、扩大交易所市场规模、推进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稳步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
另外,要进一步推进发行制度改革,提升审核效率,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前提下,逐步放开对产品创新的限制,支持证券经营机构扩大服务范围,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通过竞争实现优胜劣汰,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等通过规范经营做优做强,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竞争力与吸引力。
最后,尚福林提出,要加强法制和诚信文化建设,增强市场主体和广大监管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监管的自觉性;切实加强诚信建设,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逐步在资本市场形成和创造清晰的行为准则、严格的契约意识、牢固的诚信观念和有效的责任追究,努力在资本市场营造法制和诚信的良好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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