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文胜
长江电力(600900)公告称,公司以现金31亿元投资湖北能源的相关协议已经得到湖北省国资委的核准,长江电力正式成为湖北能源第二大股东,持有其45%的股权。
2007年2月13日,长江电力与湖北省国资委签订了《关于战略投资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协议》,长江电力以现金31亿元人民币战略投资湖北能源,获得其45%的股权。3月26日,长江电力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项投资议案。
4月23日,湖北能源召开新一届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东变更和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修改了湖北能源章程等系列制度及其他议案。长江电力向湖北能源委派相关管理人员已获会议通过。
公司投资资金按“投资协议”的规定,于4月24日支付予湖北能源,长江电力正式成为湖北能源第二大股东,持有其45%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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