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日报
“青山不墨千年画,流水无弦万古琴。置身济南的‘黄河坝上草原’,犹如进入了一个唯美的童话世界,深切地感受到咱们检察机关实打实的公益诉讼工作成效……”日前,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视察调研公益诉讼检察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通报会上,省政协委员孙晓芳动情地说。
曾经的荒滩地,如今的绿草坪。近年来,济南检察机关紧紧扣住检察监督职能尤其是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职能,牵头破解河体生态治理难题。天桥区检察院创立的“蓝黄合绿”守护黄河安澜公益诉讼品牌,成为检察机关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的生动实践。
筑牢生态保护检察屏障
天桥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刘淑娥在辖区药山街道巡查时,发现黄河沿岸的丁庄村滩涂地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大量堆积,严重影响了黄河滩区的生态环境。此外,还有占地面积巨大的直升机棚、烧烤屋、集装箱房等构筑物附属设施,会妨碍黄河行洪安全。
“决不能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影响黄河滩区的生态环境。”在随后召开的检察官联席会议上,刘淑娥发表了自己经实地调查了解后的处理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济南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等均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等有明确规定,我们应当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职。”
经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并在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的指导下,天桥区检察院依法向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对涉案地点的构筑物等设施予以整治,对不当存放的物料等予以清理;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与黄河河务局等部门沟通,合理有效利用整改后的土地,避免影响黄河行洪安全,改善黄河沿岸生态环境。
“守护黄河安澜,改善黄河生态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职责和使命。我们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丁庄社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了现场会议,落实将直升机棚等不当构筑物附属设施等进行清除,还对沿黄村居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举一反三,切实做好整改方案。”检察建议发出一个半月后,天桥区检察院收到了相关职能部门的上述书面回复。与此同时,刘淑娥跟进回访,发现之前影响黄河行洪的构筑物附属设施等已经清除完毕,周边环境也得到了很大改善。
检察建议助力沿岸绿色生态
“丁庄滩涂地就在黄河岸边,面积那么大,如果在守护黄河安澜的同时能够进一步绿化改造就好了。”就在刘淑娥思考如何继续美化黄河岸边的生态环境时,她接到了被建议单位的电话,邀请她再次去现场看看。
“我有点不敢相信,这大片大片的绿草坪就是昔日我们见到的荒滩地!”九曲黄河穿三塔大桥而过,行行白鹭翩跹起舞,绿草如茵绵延相随。黄河,大桥,绿草坪……一幅生动的黄河唯美画卷,这正是开头孙晓芳感叹的“童话世界”。
原来,这片荒滩地由某生态环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进行了草坪种植。如今,黄河生态草坪基地每年可供济南市绿化用草坪60万平方米,每年固碳可达40余吨。草坪紧邻黄河岸边,还起到了有效防风固沙、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此外,承包草坪基地的某生态环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还解决了周边30余名群众的就业问题,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虽已是深秋,但黄河岸边的草坪依然满目青翠。“接下来,我们会继续打造黄河沿岸‘坝上草原’的社会效应,考虑与高校建立合作模式,为园林绿化的学生提供实践基地。同时也不断吸引游人旅客来参观我们美丽的母亲河风貌,因为这是我们共同赖以生存的幸福家园!”公司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道。
“四位一体”凝聚各方合力
“依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我们创立了‘蓝黄合绿’守护黄河安澜公益诉讼品牌。因为自然色中的蓝色和黄色融合在一起就是绿色,也代表着‘检察蓝’护航‘黄河黄’,最终打造黄河沿线的绿色生态、美好生活。”天桥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晓敬介绍,近年来,天桥区检察院根据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启动“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共督促拆除违章建筑10多万平方米,清除各种垃圾4万多立方米,积极解决了一批危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老大难”问题。
为构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检察监督新格局,天桥区检察院还与区河长制办公室、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天桥黄河河务局等5家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督查长+流域长+网格长”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凝聚部门合力,建立了日常巡查报告制度、联动协作配合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警示教育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和具体措施,不断提高黄河沿岸环境治理保护水平,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在开展系列保护黄河生态行动中,天桥区检察院充分运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支持起诉等手段,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的办案模式,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迅速恢复受损的公共利益,将检察机关刑事惩戒、警示教育和保护公共利益的职能发挥到最佳。如在办理张某某滥伐林木案件中,在追究张某某刑事责任的同时,将其积极履行补种义务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从而使受损地块迅速补植复绿,黄河沿岸生态环境得以及时修复。
拓展领域形成“4+N”新格局
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过程中,天桥区检察院不断更新办案理念,将办案范围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领域不断扩展到英烈保护、文物保护等领域,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泺口黄河铁路大桥是拥有百年历史,入选第一批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的中国桥梁“活化石”。扁鹊墓,位于济南市北郊的鹊山西麓,被确定为山东省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鉴于前期保护的缺失,泺口黄河铁路大桥纪念碑和扁鹊墓周边杂草丛生、垃圾成堆,碑文模糊不清。经天桥区检察院实地调研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泺口黄河铁路大桥纪念碑及扁鹊墓均得到妥善修葺整治。现如今,扁鹊墓与相隔不远的泺口黄河铁路大桥、王士栋烈士纪念地等文保单位串景成线,构成一条环境优美、功能复合的人文纪念旅游线路。
执笔黄河文章,写就生态发展。济南检察机关正让“检察蓝”全面融入黄河“生态绿”,用法治力量守护好“母亲河”,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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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徐榕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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