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根据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突出重点,注重质量,狠抓地方立法工作。本届常委会共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92件,通过法规89件(包括修改15件),废止47件。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经济立法为重点,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先后制定了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劳动合同管理条例、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保护条例、实施会计法办法、土地登记条例、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规。 在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方面,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规。 围绕实施“科教兴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专利保护条例、职业教育条例、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实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等法规。 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见义勇为保护条例、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等法规。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把修改和废止法规放在与制定新的法规同样重要的位置。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要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制定和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相继修改和废止了一批法规;为保持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一致,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对1999年以前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的条款,集中进行了修改。五年来,常委会按照合法性审查原则,审查批准了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135件地方性法规。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69件法律草案进行了研究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为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健全了立法工作机构,建立了法规草案统一审议制度,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登报等多种方式征求公民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并通过开展“立法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这些措施对提高立法效率和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 者 姜玉泰 通讯员 李志华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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