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共同制定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于3月15日颁布,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以缺陷汽车产品为试点首次实施召回制度,这将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督促汽车经营者提高质量水平,促进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
何谓缺陷汽车
缺陷汽车产品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的汽车产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程序,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包括进口商),采用修理、更换、收回等方式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的过程。按照规定,一方面,消费者有权向主管部门、有关制造商、销售商、租赁商或进口商投诉或者反映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并可向主管部门提出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的相关调查的建议;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应当积极配合厂商进行缺陷车召回。同时,还可以登录网站进行查询。(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中国汽车召回网站www.qiche365.org.cn、电子信箱zhaohui@qiche.365.org.cn)另外,对于明知有缺陷或隐瞒不报的汽车制造商,主管部门除责令其召回外,还要向社会公开曝光,并依情节轻重,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
国家鼓励汽车制造商主动召回缺陷汽车
主动召回是世界汽车制造商的普遍做法。汽车制造商一旦对缺陷汽车实施召回,是否会影响企业的信誉呢?有关专家表示,主动实施召回是企业诚信的表现。
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说,缺陷汽车召回不但能够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还可以促使汽车制造企业的经营行为更为规范,从而维护正当的竞争和市场秩序。从已实施召回制度多年的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看,汽车企业对缺陷产品召回,特别是企业对有缺陷的汽车产品的主动召回行动,不但不会影响企业在公众中的信誉,反而还会提升企业的信誉,给消费者和全社会留下负责守信的美名。这种行动的带动和辐射作用还可以影响到其他行业,带动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
此外,《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出台后,对国内生产的汽车和进口汽车一视同仁,国内外汽车享受同等国民待遇。
国家将设专家委员会
新颁布的《缺陷汽车产品管理规定》要求,对于汽车产品缺陷的认定由专门成立的专家委员会负责。
据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司长于献忠介绍,为了使缺陷汽车管理制度建立在科学、客观、公正的基础上,质检总局将选择具有客观性、公正性的检验机构,组织建立专业配套的专家委员会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必要时委托进行有关汽车产品缺陷的调查、技术检测和确认等项工作。目前,上述工作已有初步方案。
此外,《缺陷汽车产品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对于有关专家作伪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或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的,取消其相应资格,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汽车制造商隐瞒缺陷将被罚
新颁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为企图隐瞒缺陷的汽车制造商制定了惩处办法,除必须重新召回、通报批评外,还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据起草这部规定的有关专家介绍,制造商发生下列三种情况将受到惩处:一是制造商故意隐瞒缺陷的严重性;二是制造商试图利用本规定的缺陷汽车产品主动召回程序,规避主管部门监督;三是由于制造商的过错致使召回缺陷产品未达到预期目的,造成损害再度发生。
另外,制造商拒不执行指令召回的,将被暂停或收回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对境外生产的汽车产品,将停止办理缺陷汽车产品的进口报关手续。在缺陷汽车产品暂停进口公告发布前,已经运往我国尚在途中的,或业已到达我国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缺陷汽车产品,应由进口商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退运手续。
召回不等于退换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15日正式颁布,有关专家提醒广大车主,缺陷汽车被召回并不等于旧车退还厂家,再换新车。
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产品质量处处长汪立昕说,召回所说的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同一缺陷,这种缺陷更多地表现为潜在的隐患。召回是针对群发性的故障,而不是偶然性造成的个案,产品某一方面有缺陷,并不意味着产品整体不好。如2003年发生群发性故障的几种车型,都是技术含量十分高的汽车产品。
消费者不承担召回费用
缺陷汽车召回,是否要消费者承担一定费用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召回对消费者是免费的。
这位负责人说,汽车召回是以消除缺陷、避免伤害为目的,一般召回是以更换、修理缺陷部件为主要特征,具体召回活动由制造商组织完成并承担相应费用。因此,召回对消费者一般是免费的。
同时,企业的召回活动又是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的,政府主管部门在整个召回过程中要给予监督和指导,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一项十分复杂而庞大的系统性工作,涉及政策研究、法规制定、前期技术准备、信息网络建设、实施后的日常运行管理以及宣传、培训等方方面面,需要国家专项财政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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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汽车召回案例
世界知名汽车企业都曾发出缺陷汽车召回通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供了2003年以来发生的缺陷汽车召回案例。
2003年2月19日,德国大众宣布,他们将在全球召回85万辆汽车,其中包括在美国召回的53万辆,以更换2001、2002和部分2003款车型的点火线圈。这些车型的发动机已发现有高于正常的故障率。这些有问题的发动机包括帕萨特W8、所有搭载2·8升VR6发动机的大众轿车和奥迪3·0升V6轿车。
2003年4月2日,日本三菱汽车工业株式会社在东京宣布对其在日本国内及海外市场的太空车(Space Wagon—N84型)实施免费召回检修。该车型召回检修的原因是由于前轮制动软管的固定位置不当,导致制动软管发生扭曲。在此状态下反复操作转向时,会使制动软管末端产生较大应力,最严重的情况有可能导致制动软管龟裂、制动液渗漏、制动力下降。
2003年5月,通用汽车公司召回2003年推出的44653辆中型运动型多用途车,以更换可能会断裂的问题制动管。
2003年5月,福特汽车公司召回1999年到2000年推出的43459辆林肯Continental型汽车,原因是汽车安全气囊可能会不正常弹出。
2004年2月27日,德国著名豪华车生产商保时捷宣布在全世界范围内召回2·2万辆保时捷“辣椒”越野车(Cayenne SUV)。召回原因是要调整位于制动系统后的电路设计缺陷。如果不作调整,电路可能擦出火花,引起汽车失火,但目前还没有人报告因这一缺陷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