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规定早晚高峰不能使用打车软件

2014年03月06日 10:18作者:来源:大众网

措施规定,早晚交通高峰期(7:00-9:00,17:00-19:00)出租车驾驶员不得使用打车软件;出租车在载客途中也不得使用打车软件,确保乘客乘车安全。在场站候客的出租车不得使用打车软件寻客,除乘客遇有急、难、险等特殊需求外,驾驶员不得使用打车软件。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还要求软件开发商向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另外,使用手机软件接客途中应使用“暂停”标志,不使用的将在全市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理。

大众网济南36日讯(记者 马俊骥)时下热门的打车软件为乘客带来了实惠和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定的弊端。35日,大众网记者从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依据行业管理规定,济南将出台措施进行规范,交通高峰期驾驶员不得使用打车软件。

时下热门的“嘀嘀”、“快的”等打车软件符合交通运输部推行的“电子召车”发展趋势,给乘客带来了经济上的实惠和出行的便利,同时减少了出租车空驶巡游,符合节能减排的要求,但是也带来了一定的行车安全隐患,引发了新的社会公共资源分配不平等,造成不使用打车软件的乘客招车更加困难等问题。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对此,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依据行业管理规定,出台措施进行规范。

措施规定,早晚交通高峰期(7:00-90017:00-19:00)出租车驾驶员不得使用打车软件;出租车在载客途中也不得使用打车软件,确保乘客乘车安全。在场站候客的出租车不得使用打车软件寻客,除乘客遇有急、难、险等特殊需求外,驾驶员不得使用打车软件。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还要求软件开发商向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另外,使用手机软件接客途中应使用“暂停”标志,不使用的将在全市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理。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大众网记者,济南将加强对打车软件所带来的拒载、加价、甩客等现象的调查处理力度,对违规驾驶员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加大对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下一步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还将探索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在行驶途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政府定价、存在加价行为的,由物价部门进行调查处置。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由工商管理部门依照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置。

责任编辑:陈凤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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