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行证
  • 密码

国家邮政局开展专项整治,收件不验视将被重罚

2013年12月22日 18:43作者:马俊骥来源:大众网

  国家邮政局今天发出紧急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落实收寄验视制度专项整治活动,对于检查中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违反规定收寄禁限寄物品的,将处以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的处罚。

  大众网济南12月22日讯记者马俊骥)大众网记者今天从国家邮政局官网获悉,针对近日发生的山东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圆通加盟公司)在卸载和投递由武汉发往潍坊的快件时因化学品泄露导致人员伤亡事件,国家邮政局今天发出紧急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落实收寄验视制度专项整治活动,对于检查中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违反规定收寄禁限寄物品的,将处以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的处罚。

  国家邮政局的通知要求,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将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联合检查、明察暗访、调取监控录像记录等方式,重点检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是否在用户在场的情况下当面验视交寄物品,核实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等;重点检查依照国家规定需要用户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是否要求用户提供凭证原件,并进行严格核对等;重点检查用户拒绝验视、拒不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拒不提供相应书面凭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是否坚决不予收寄等。

  对于检查中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违反规定收寄禁限寄物品的,经查证属实,一律依据《邮政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作出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的严厉处罚。

  同时,通知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推广北京、河北、上海、浙江等省(区、市)加盖收寄验视章的管理措施,检查中发现未加盖收寄验视章的快件,一律视为未进行收寄验视,据此追究企业的管理责任。

 

  独立调查:“夺命快递”夺命之“路”大起底

责任编辑:刘宝才

本文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点击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