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山景区"禅院"身份可疑 几部门推诿不管

2012年06月11日 13:33作者:来源:大众网

  记者报团来到赤山景区,对该禅院进行了暗访。一进寺庙,记者就被告知严禁拍照、摄像,还被警告不听劝告将会引发难以预测的后果。随后,记者一行被带去抽签,签上有编号,有编号的签纸只有30几份,每份据目测有几百张。也就是说,很多人会抽到同样编号的签,其“命运”也自然相同。抽完签,记者一行又被劝说去二楼解签。二楼的布局十分神秘,窗户都被布幔封紧,十几平米的空间内安装了三个360度摄像头,门口还有工作人员把风,不允许向里观看。记者进去后,“大师”只瞄了一眼签便说运势不错,但也有厄运,说着拿出布绸让记者写下名字,并开始劝说记者烧一根功德香,以便消除厄运。
  对此,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2011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1年第6号),批准有关燃香类国家三项标准:《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燃香类产品有害物质测试方法》、《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已明确要求,宗教、礼仪、祭祀等公共场所用香尺寸限量:香体长度不应大于500mm且直径不大于10mm,赤山景区的香已经明显“超标”。

  大众网讯 近日,烟台游客邵女士致电大众网投诉在威海赤山景区被诱导“烧高香”。邵女士称:前几日随单位前往威海赤山旅游时,在赤山禅寺曾被苦苦劝说烧香做功德,而且价格不菲,做一次功德要300元,烧一炷香最低也要199元,高则可达699元。

  同时,网友“我爱老萧”也发表名为《愤怒!!威海赤山景区诱导游客烧高香,一炷至少199元》的帖子,称自己也曾在赤山景区某禅院内被“大师”劝说“烧高香”,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对此,记者报团来到赤山景区,对该禅院进行了暗访。一进寺庙,记者就被告知严禁拍照、摄像,还被警告不听劝告将会引发难以预测的后果。随后,记者一行被带去抽签,签上有编号,有编号的签纸只有30几份,每份据目测有几百张。也就是说,很多人会抽到同样编号的签,其“命运”也自然相同。抽完签,记者一行又被劝说去二楼解签。二楼的布局十分神秘,窗户都被布幔封紧,十几平米的空间内安装了三个360度摄像头,门口还有工作人员把风,不允许向里观看。记者进去后,“大师”只瞄了一眼签便说运势不错,但也有厄运,说着拿出布绸让记者写下名字,并开始劝说记者烧一根功德香,以便消除厄运。记者以钱带的不够为由拒绝烧香,就在此时,“大师”脸色突变,将记者赶了出去。随行的另外一名记者则写下名字,“大师”拿出一枚印章,说吹一口气,吹完便说,好了,199元的香烛功德钱。大概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内,记者所在旅行团的十三四个人中就有十一个就被忽悠着买了200元一根的香烛。记者看到,“大师”身后对着成堆的高香,最小的一柱也得将近1米高,直径跟成人胳膊差不多粗。

  对此,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2011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1年第6号),批准有关燃香类国家三项标准:《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燃香类产品有害物质测试方法》、《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已明确要求,宗教、礼仪、祭祀等公共场所用香尺寸限量:香体长度不应大于500mm且直径不大于10mm,赤山景区的香已经明显“超标”。

  记者就此致电赤山景区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关于国家下发的限定高香大小的文件已收到,但“烧高香应是游客自愿的,没有接到过投诉电话”,并且,“禅院只是景区内一个私人承包的景点”,所以没法管。记者又致电威海旅游局规划发展科张科长,张科长称“禅院属于宗教事业,旅游局不好管”。该禅院的“模糊身份”,成了相关部门推诿责任的理由。

  为明晰该禅院的“身份”,随后记者找到了威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的《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一览表》,该表显示,威海荣成市共有7个合法的宗教场所,而其中并不包括该禅院。而记者致电该局询问时,一名工作人员称该禅院符合规定登记,但当记者追问为何在该局网站中并无体现时,该工作人员称一部分需要“保密”,需要咨询荣成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之后,记者查阅荣成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在宗教场所中也并未发现该禅院的名字。随后记者又致电荣成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该局工作人员得知记者意图后,没有回答。

  早在09年国家旅游局等六部委就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要求各地加强燃香活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违规违法行为。同时,《意见》指出,未登记为宗教活动场所,仅作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寺院宫观,不得进行燃香活动。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宗教活动管理条例》,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必须进行登记。违反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活动、撤销登记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如果该禅院非法经营的情况属实,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依法查办。(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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