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放-禁放-限放,济南“禁鞭”走过18年

2012年02月08日 16:15作者:来源:大众网

  过年过节燃放烟花鞭炮可以说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在一些人的心目中,不放鞭炮似乎就没有过年的味道。不过,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燃放烟花炮竹的认识也在慢慢改变,对于这个传统习俗很多人觉得不管从环保、安全各方面来说,都是百害无一益的,所以最近几年开始,“禁放”的呼声逐步高涨。从政府方面来讲,济南市对于烟花炮竹燃放的管理也经历了一个从“乱放”、“禁放”到“限放”的发展过程。
  “济南市烟花炮竹的管理说起来还是挺曲折的”,2月7日上午,济南市安全质量监督局安检二处的刘清勇副处长对记者介绍说,济南市现在的烟花炮竹市场管理工作,主要由济南市安全监督局安检二处来负责,这方面的管理包括烟花炮竹的生产、销售许可,以及烟花炮竹企业的日常监管等,而在2005年之前,这方面的管理还要归济南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管理。

  大众网济南2月8日讯记者 刘国栋)过年过节燃放烟花鞭炮可以说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在一些人的心目中,不放鞭炮似乎就没有过年的味道。不过,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燃放烟花炮竹的认识也在慢慢改变,对于这个传统习俗很多人觉得不管从环保、安全各方面来说,都是百害无一益的,所以最近几年开始,“禁放”的呼声逐步高涨。从政府方面来讲,济南市对于烟花炮竹燃放的管理也经历了一个从“乱放”、“禁放”到“限放”的发展过程。

  “乱放”无益,1994年一“禁”了之

  “济南市烟花炮竹的管理说起来还是挺曲折的”,2月7日上午,济南市安全质量监督局安检二处的刘清勇副处长对记者介绍说,济南市现在的烟花炮竹市场管理工作,主要由济南市安全监督局安检二处来负责,这方面的管理包括烟花炮竹的生产、销售许可,以及烟花炮竹企业的日常监管等,而在2005年之前,这方面的管理还要归济南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管理。
      刘清勇说,烟花炮竹的管理其实也就从1994年才开始,在这之前,济南市的烟花炮竹生产、销售、燃放等各方面都属于粗放式的“乱放”阶段。
    “因为没有管理,烟花炮竹又是危险物品,爆炸火灾事故频发,造成了大量财产损失甚至是人员伤亡。”随着认识的提高,很多人就开始呼吁禁放烟花炮竹,全国先后有282个城市采取了禁放政策。在这种大环境下,经过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1994年9月1日《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获准施行,济南市开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到过年,特别是年三十晚上,我们都要出去查有没有燃放烟花炮竹的,除夕都过不好。”济南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石景岭告诉记者,2003年他就到了治安大队,那时候抓住放烟花炮竹的要当场没收还要罚款,有的甚至还要拘留,“那时候放鞭炮的就少很多了,大年三十都听不到几声响,但是说实话确实年味淡了。”

  十年“禁放”,2005年一朝改“限”

  “禁放”的状态从1994年一直维持到了2004年,“这十年的最后几年中,在市人大和市政协会议上,就不断有代表和委员提出‘解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和提案”,刘清勇说,究其原因:一是受传统习俗的影响,许多人认为不放鞭炮没有年味;二是全国大部分城市已由“禁放”改为“开禁”或“限放”,对济南的禁放工作造成很大程度的冲击。
    “当时,市公安局对开不开禁还做了一项调查问卷。”刘清勇介绍,当时收回的有效问卷4195份,其中要求继续禁放的有886票,占总数的21%;赞成全面开禁的有887票,占总数的21%;支持限制燃放的有2422票,占总数的58%。
  于是,经过济南市人大通过,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了直到今日的《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改“禁止燃放”为“限制燃放”,对于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都做了相关规定。而在燃放时间方面则规定:在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在燃放地点上,也明确要求需避开相应的危险区域。

  再起争端:“限放”再改“禁放”?

  “现在的管理是越来越严,特别是2007年济南仲宫烟花爆竹市场发生了事故以后。”刘清勇说的是2007年2月15日发生在仲宫烟花爆竹市场的鞭炮爆炸事件,一个燃烧的花炮在极短的时间引燃了市场上140多处烟花爆竹摊位,整个市场陷入一片火海,三四十辆机动车被炸毁,消防人员奋战3个多小时才将大火全部扑灭。
  “当时我们安监局正在开年底会议,开完了全局就等于放假了,局长还没讲话呢,那边就传来这个消息,这样也就别过年了。”刘清勇回忆道,从那次事故以后,市安监局对于烟花爆竹市场加强管理,特别是仲宫烟花爆竹市场,“仲宫烟花爆竹市场就是一条一公里长的街,以前这里曾经发过26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一个证有的都摆三四个摊点,可以说是烟花摊铺一个连着一个很危险。现在对总量进行了控制,只有9家。”     
  对于未经许可经营的“黑炮”,今年的查处力度也特别强,春节整个鞭炮允许燃放期间,安检处没有收到一份燃放烟花爆竹造成死亡的恶性事件,“出事的其实都是那些‘黑炮’。今年虽然摊点卖的不多,但是据我了解正规的鞭炮企业销售的都很好,就是因为‘黑炮’查的严了。”
  由原先的“禁放”到现在严格管理的“限放”,刘清勇认为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发展趋势,对于社会上现在很多人提出的回归“禁放”,刘清勇不置可否,“去年就有十三四个人大政协的代表和委员提来建议,要求禁放。我们的回复是安监局属于政府职能部门,负责管理,是否禁放应由人大立法决定。”

责任编辑: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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