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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介把活人“说死” 卖房变“遗产”馈赠
2006-08-02 08:42:00 作者: 新华每日电讯

 

    为逃税,一些二手房正以“赠与”或遗产继承的方式悄然变相交易    

    原本是一起正常的二手房交易,但为了逃避税收,房屋中介机构给卖房者开出“死亡证明”和“遗嘱”,把根本没有亲属关系的买卖双方“变成”表姐妹,将房屋买卖关系转化为遗产继承的形式,在逃避巨额国家税款的同时,还挑战了房地产“国六条”政策调控威力,削弱利用税收手段打击房地产投机的力度。

  70万元的房款被中介花了

    家住天津市河西区的冯女士,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卖房子却遇到一系列的麻烦事。今年年初,冯女士准备将自己名下的一套私有住房出售,就在几家中介公司做了信息登记。随后,天津北洋未来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下称“北洋未来”)称,为她联系到一个买主。

    4月1日,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售价为70万元,买方于4月30日将房款全部付清。5月10日,北洋未来公司的工作人员把买卖双方都约到天津市河西区房管局,当场签订了正式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声称过户手续由他们去办理。6月8日,房屋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毕,新的房屋产权证变更为买主王女士。

    冯女士告诉记者,按照合同约定,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三日内,北洋未来店应将全部房款付给她。从6月9日起,她就多次找到北洋未来店,要求领取房款,但对方却以各种借口推托,其中一位客服部经理透露说,房款早就被花了,账上根本没钱。

    记者随后与买主取得联系,这位买主说,早在4月30日前,她就将全部房款70万元连同3万元的税款,一起交给了中介公司。

    北洋未来公司负责人吴某也承认,公司确实已经收到这笔款项,并将钱挪作其他用途。之所以会这样做,是因为“房屋过户手续出现了问题”。 

    房产变遗产的奥秘何在?

    经记者调查得知,此套房屋过户手续被做了手脚,房屋买卖关系变成了遗产继承关系。

    在河西区房管局档案室的《房屋产权变更材料》的底档里,卖主冯女士已经“因病去世”,死亡原因是“呼吸衰竭”。让人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底档里还有冯女士的“遗嘱”,声称冯女士与买主王女士是表姐妹关系,冯女士在生病住院期间,一直受到王女士的悉心照料。冯女士在弥留之际,自愿立下遗嘱,将自己的房屋“赠与”“表妹王女士”。

    当记者问及北洋未来负责人吴某有关房屋过户手续的情况时,吴某称,这个假手续是谁做的他并不清楚。公司经办人已经离开。

    天津市河西区房管局产权科科长王文昌告诉记者,房屋买卖变成遗产继承的奥秘,主要目的在于逃避税收。按照“国六条”的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而遗产继承不牵涉到这些税费。

    以这套售价为70万元的房屋的具体情况来讲,正常交易情况下,需要交纳5.5%的营业税、3%的契税以及印花税、登记费等,计算下来,总体税费将超过6万元。而作为遗产继承的方式,只需要交纳80元的登记费就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真交易假赠与暗藏四大风险

    为打击住房投机,6月1日起,各地开始执行国务院转发的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但面对新政策给二手房交易带来的更多税费,为躲避营业税,一些“未满5年”的二手房正以“赠与”或遗产继承的方式悄然变相交易。

    天津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社会预测研究所所长卢卫告诉记者,房产新政实施后,这种真交易假赠与(继承)的方式,不仅在天津,在全国其他城市都有非正常增多的趋势,在南方一些城市,以赠与形式出现的二手房产权变更比过去增加了两倍。

    天津市河西区房管局法制科科长尚凯透露,新政策实施后,确实有一些人在“研究”对策,房管部门也注意到这一现象。房管部门曾经与税收部门对这一现象进行过讨论,但因为目前法律对于财产赠与方面没有限制,这为一些人逃避税收提供了可能。

    但卢卫认为,采取这种变相交易,会给交易双方带来四大风险:第一,虽然逃避了5.5%的营业税,但是,还需要付出公证费用,算起来并不会省太多;第二,凡是承诺办理假赠与的二手房中介,它的佣金收费都较高,这样买卖双方的支出也大,而且,钱款交付中介,中介有可能压款不给,出现类似冯女士的遭遇;第三,对于卖方而讲,合同是赠与,不构成实际的买卖关系,买方完全有可能不按事先约定付款,卖方申告无门;第四,对于买方来讲,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作为赠与,如果赠物有任何瑕疵,赠方不对受赠方负责。说白了,房子如果有了任何问题,赠方不会负责。 (新华社天津7月31日专电 记者胡梅娟、张晓辉)

编辑: 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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